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19
案例分析题
某单位一货车司机甲,同装卸工乙驾车进城送货,为赶时间超速行驶,在拐弯处将正常骑车的丙撞成重伤(后因救助不及时,丙在被他人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甲见撞人后正在犹豫是否应停车救人,乙却极力让甲逃离现场,甲因惧怕罪责,在乙的指使下加速行驶逃跑。一出租车司机丁见此情景后,驾车追赶,并示意其立即停车,但甲为摆脱丁慌不择路,驶进一个路人很多的早市胡同。因只顾逃跑,甲看到人多也不采取减速等措施,叉将路边一位骑车带小孩的妇女撞出10米,造成小孩重伤,妇女为保护小孩当场死亡。同时甲还将赶集步行的两位老人撞成重伤。另一老人戊手脚麻利、反应迅速,急忙闪到一边,结果将水果摊撞翻,并造成水果摊主骨折。路人纷纷指责甲,甲仍未减速停车,不料丁绕路赶到该胡同出口处,意图拦截甲。甲气急败坏,索性猛踩油门直冲向丁,妄图从出租车上碾轧过去,致丁当场死亡。
1.甲违章超速行驶将丙撞死的行为如何定性?( )(A)
A. 构成交通肇事罪
B. 构成危险驾驶罪
C. 构成故意伤害罪
D. 意外事件
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本案中,甲在拐弯处仍超速行驶,将正常骑车的丙撞成重伤,显然甲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甚至完全责任,且甲在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完全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并且属于交通肇事罪的结果加重情形。故A项正确。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故B项错误。故意伤害罪的主观状态为故意,而甲显然没有故意伤害丙的心态,故C项错误。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作为一名职业司机,甲在拐弯处超速行驶,应该能够预见此举有可能产生的后果,但其相信能够避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故D项错误。
2.在第一次撞人后,乙极力让甲逃离现场,下列关于乙的说法正确的是( )。(C)
A. 不构成犯罪
B. 因没有事前的通谋,故不与甲构成共同犯罪
C. 构成交通肇事罪
D.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选,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由此可知,乙作为乘车人指使甲逃逸,导致丙因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因此,本题选C。
3.甲在胡同内高速行驶,连续撞死撞伤他人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B)
A. 构成交通肇事罪
B.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 构成危险驾驶罪
D. 构成故意伤害罪
解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主观方面为故意,要求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属于过失犯罪。本案中,由“路人很多的胡同”可知存在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而由甲“只顾逃跑,看到人多也不采取减速措施”可知,甲对公共安全的破坏采取无所谓的态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其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因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本题选B。
4.甲驾车闯出胡同,撞死出租车司机丁的行为应当如何论处?( )(D)
A. 构成故意伤害罪
B. 构成交通肇事罪
C.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 构成故意杀人罪
解析:由“甲气急败坏,索性猛踩油门直冲向丁”可知,甲的行为针对的是具体、明确的个人,而不是公共安全,因此不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而甲的行为显然出于故意,因此不属于交通肇事罪。甲应当知道驾驶货车冲向出租车的行为会发生极其严重的后果,将造成丁的死亡而不是伤害,可见甲对丁的死亡存在故意的心态,构成故意杀人罪。
5.戊撞翻水果摊,造成水果摊主骨折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B)
A. 属于正当防卫
B. 属于紧急避险
C. 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D. 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解析: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戊虽造成了水果摊主骨折,但却是为保存自己的性命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且健康权和生命权相比法益较轻,因此属于紧急避险,不属于避险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故A项错误;戊显然没有伤害水果摊主和毁坏水果的故意,故C项错误;戊没有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不构成过失犯罪。因此,本题选B。
某日晚,白某看见胡某在取款机上提取现金10元,便尾随其后意图实施抢夺。至一偏僻处后,白某趁其不备从背后夺过背包。胡某发现后奋力反抗,意图追回背包,白某为抗拒抓捕用刀将胡某刺成重伤。公安机关发现这一犯罪事实后,便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白某意图毁灭证据,便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将白某逮捕。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申请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白某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
6.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白某应该构成何罪?( )(B)
A. 抢夺罪
B. 抢劫罪
C. 故意杀人罪
D. 故意伤害罪
解析: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B项正确。
7.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公安机关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B)
A. 向白某出示逮捕证
B. 在逮捕后的48小时内通知白某的家属
C. 在逮捕后的24小时内讯问白某
D. 立即将白某送看守所羁押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A、C两项正确,B项错误。该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D项正确。
8.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这起案件,如果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
A. 该检察院必须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B. 该检察院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C. 该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 该案件应当在2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2、3、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A、C、D三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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