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236
单项选择题
1.中国古代法制在中国法制史中占有重要地位。下列有关中国古代法制的表述,错误的是( )。(C)
A. 根据秦律的规定,对诬告者要实行反坐
B. 《魏律》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C. 确立于汉文帝时期的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反映了汉律的儒家化
D. 唐律中的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
解析: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反映了法律的儒家化,该原则确立于汉宣帝时期。
2.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念对应正确的是( )。(D)
A. 紧急时无法律:危急时刻不存在法律
B. 造法容易但是执行难:纸上的法律非法律
C. 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D.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解析:A项是指在紧急状态下,可以实施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所禁止的某种行为,以免紧急状态所带来的危险,其正当性来源于对人性的体谅。“紧急时无法律”,并不意味着紧急时没有法律或者不存在法律,而是意味着法律认可在不得已的紧急状态下牺牲一种法益保护另一种较大或同等的法益。因此,A项错误。“造法容易但是执行难”强调的是立法以及法律的执行,法律如果不能被执行的话,那就相当于没有法律,也即没有执行力的法律就没有生命,并不是说纸上的法律非法律,因此,B项错误。“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是指刑法具有原则性,即刑法只能以一般人为标准设立犯罪,不可能照顾到社会中方方面面琐碎的事情,琐细之事也就没有必要规定为犯罪,所要表达的并不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因此,C项错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说的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不予处罚,也就是不追究法律责任。因此,本题选D项。
3.2011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继续审议行政强制法草案。上述材料表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行使( )。(A)
A. 立法权
B. 决定权
C. 审议权
D. 监督权
解析: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立法权,故选A。
4.某市市民发现,当地有关行政部门的个别工作人员没有切实履行相关监管职责,于是打电话给该部门反映问题并提出意见。该市民行使监督权的方式属于( )。(D)
A. 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B. 舆论监督制度
C. 社会听证制度
D. 信访举报制度
解析: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合法渠道主要有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活动。由此直接排除A、C选项。信访举报制度是通过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向有关人员当面指出的方式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该市民正是通过信访举报制度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因此答案为D。
5.在我国,“公民”的含义是指( )。(C)
A. 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B. 享有政治权利的人
C. 具有我国国籍的人
D. 出生在我国的人
解析:我国《宪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故本题选C。
6.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 )。(B)
A. 先行封存证据
B.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C. 先行扣押证据
D. 先行登记提存证据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本题答案为B。
7.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错误的是( )。(B)
A. 申请复议无须缴纳复议申请费
B. 外国人不能在我国申请行政复议
C.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D.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故A项表述正确。该法第41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行政复议,适用本法。由此可知外国人可以在我国申请行政复议。故B项表述错误。该法第10条第2款规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故C项表述正确。该法第11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D项说的是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是正确的。故D项表述正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8.下列关于公务员的辞退,说法错误的是( )。(B)
A. 甲被市商务委员会公派至美国大学培训3个月,培训结束,甲开始周游美国,逾期20天才回国。对甲予以辞退
B. 乙是区农业局公务员,国庆黄金周外出旅行时,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医疗期结束,确认丧失工作能力。对乙不得辞退
C. 丙是区教育局公务员,上班经常迟到,工作时常QQ聊天,领导多次谈心仍无转变。对丙予以辞退
D. 丁是警察,在一次抓捕嫌疑人时受伤,丧失部分工作能力。对丁不得辞退
解析:《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该法第84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本题中,A、C两项分别符合予以辞退情形的(5)(4),D项符合不得辞退情形的(1),表述均正确。B项是因私受伤,不符合不得辞退的情形,表述错误。故本题选B。
9.以下情节依法不以累犯论处的是( )。(B)
A. 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释放出狱后蛰伏十年,再次与境外敌对势力勾结
B. 乙犯盗窃罪,刑满释放后第六年,又参与了一起集团盗窃
C. 丙参与恐怖主义骚乱,刑满释放八年后被揭露参与极端组织的破坏活动
D. 丁因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人狱,释放后第七年因相同罪名被指控
解析:《刑法》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故本题选B。
10.甲患有抑郁症导致性格偏执,产生报复心理。某日,甲用事前准备的刀重伤了路人乙。对于甲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 甲患有抑郁症,是精神病人,应当不负刑事责任
B. 甲患有抑郁症,丧失控制能力,应当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监督
C. 甲患有抑郁症,但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D. 甲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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