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235
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没有受到儒家思想影响的是( )。(B)
A. 隋唐的“十恶”
B. 明代的“九卿会审”
C. 汉代的《春秋》决狱
D. 唐朝的“准五服制罪”
解析:选项A,“十恶”是在《北齐律》“重罪十条”的基础上正式确立的,更加明确了刑律的重点打击对象。“重罪十条”是根据儒家三纲原则确立的。选项C,《春秋》决狱是汉代断狱的一种方法和制度,亦称《春秋》折狱、经义折狱、引经决狱,即除依照法令断狱以外,还直接引用儒家经典《春秋》作为审判的依据。选项D,《晋律》与《北齐律》中相继确立“准五服制罪”的制度,它是中国封建社会以丧服为标志区分亲属范围和等级的制度,受到儒家思想影响。选项B正确,“九卿会审”指对于特别重大的案件,由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会同吏、户、礼、兵、工各部尚书和通政使共同审理,但判决仍须奏请皇帝审核批准,是封建社会后期君主专制加强的表现,没有直接受到儒家思想影响。
2.下列属于基本法律的是( )。(D)
A. 文物保护法
B. 商标法
C. 行政复议法
D. 选举法
解析:法律根据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为基本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的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如刑法、刑事诉讼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选举法等;另一类为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即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如文物保护法、商标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故本题选D。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宪法的特佂的一项是( )。(D)
A.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B.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C. 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D. 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
解析:宪法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宪法有以下三个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D项中认为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这是错误的,不是宪法的特征之一。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4.某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意见,规定了市政府的哪些重大事项需要报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制定了相关制度。该市这一举措( )。(B)
A. 缩小了政府的法定权力
B. 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C. 规定了人大和政府的关系
D. 扩大了人大常委会的法定权力
解析: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决定权、监督权;政府是国家权利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是人大的常设机关,市政府的重大事项需要报人大常委会备案,或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利于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故本题选B。
5.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是( )。(A)
A.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
B. 生产资料公有制
C.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D. 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
解析: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故本题选A。
6.经调查,某企业存在不正当竞争,该省甲市乙县工商局以此为由,决定予以罚款3万元。该企业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有关本案复议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C)
A. 复议机关可以为甲市工商局
B. 复议机关可以为乙县政府
C. 若国家工商总局对工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作出了规定,则依此规定办理
D. 若该省政府对工商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作出了规定,则依此规定办理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B两项说法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省、自治区、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办理。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7.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形不包括( )。(C)
A.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B. 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C. 在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20天的
D. 因单位调整需要缩减编制员额,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解析:《公务员法》第83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据此可知本题选C。
8.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对有下列( )情形的公务员,不得辞退。(B)
A. 丧失工作能力的
B. 身患严重疾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 因社会公益而受到过嘉奖的
D. 女性公务员有年幼子女需要抚养的
解析:机关有依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辞退公务员的权力,但为了保护公务员的合法利益。《公务员法》规定了机关不得辞退公务员的几种情形,这些情形是:(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故本题选B。
9.关于《刑法》的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B.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C.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D.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解析:《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故本题中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而A、B、D三项均与刑法中的表述相同。
10.拘役是我国刑罚的一种,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期限是( )。(B)
A. 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
B. 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C. 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D. 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解析:我国《刑法》第42条规
本文档预览:3500字符,共9893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