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录行测定义判断专项强化真题试卷6
定义判断
1.以不同利益群体(或个人)的存在和目标物的稀缺为前提的,社会上人与人、群体与群体之间,对于一个共同目标的争夺就是竞争。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竞争关系的是( )。(D)
A. 2009年世界斯诺克英国锦标赛,丁俊晖以10:8战胜希金斯,获得冠军
B. 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度有100余万人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
C. 2009年12月9号,拜仁慕尼黑队以四比一战胜尤文图斯队,获得欧冠小组赛的出线权
D. 公司的联欢晚会上,大家开展了歌曲联唱活动
解析:根据题干信息,竞争的主体是不同利益群体(或个人),客体是稀缺的目标物,要件是对一个共同目标的额争夺,D项没有体现“对于一个共同目标的争夺”。故选D。
2.行政主体是指享受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是行政主体的是( )。(C)
A. 行政机关
B. 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权的组织
C. 江西省人民政府省长
D. 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
解析:根据题干信息,行政主体是组织,C项“省长”是个体不是组织。故选C。
3.商标反向假冒:指经营者将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改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下列属于商标反向假冒的是( )。(A)
A. 某服装商向某外贸公司订了一批羽绒服,由于生产厂家的货源不足,该公司便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批其他品牌的羽绒服,拆除原商标缝上自己的商标
B. 某一外商独资企业曾多次假冒我国的质优价廉的商品,进行大规模生产并不断投向市场从中获利
C. 小王买了一条裤子,款式很好,面料也好,就是品牌不著名,于是他回家把自己另一条名牌裤的商标缝制到新买的裤子上,自鸣得意地把裤子穿在身上
D. 某工商局最近查获了专门制作各种名牌酱油的一家私人作坊,这家作坊采用收购名牌酱油旧瓶来装自己所生产酱油的方式从中牟利
解析:B项中的外商独资企业的假冒行为并未提到曾将他人拥有的注册商标的商品合法获得的过程,排除。C项小王的确更改了注册商标,但并未投入市场,而只是自己穿着,排除。D项是将自己生产的酱油装入名牌酱油瓶中,属于假冒行为,排除。故选A。
4.风险投资,是指由职业金融家将风险资本投向新兴的迅速成长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未上市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资本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通过上市、并购或其他股权转让撤出投资并期望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风险投资的是( )。(B)
A. 某人把100万存款取出全部投入股市,数年后获取不菲的报酬
B. 某投资公司经过细密考察,决定向一家创立不久的软件开发公司注资500万元,数年后该软件开发公司破产
C. 国外某知名投资公司极度看好中国银行业未来的发展,斥巨资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数年后获取丰厚的报酬
D. 小王创立某高新科技公司,几年后公司有很大的发展。其在高校任教的好友小李对公司未来发展非常看好,向该公司注资300万元,数年后小王和小李关系破裂,小李从公司撤资
解析:风险投资的主体是“职业金融家”,客体是“新兴的迅速成长的有巨大竞争潜力的未上市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A项的主体和客体均不符合定义,排除;C项的客体是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是成熟的上市公司,排除;D项的主体是高校教师,并非“职业金融家”,排除。故本题选B项。
5.司法,亦称法律的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下列选项中哪种是司法活动?( )(C)
A. 根据群众的举报,海淀区工商局采取行动,于某日晚依法对几家音像店进行了查处,缴获盗版光盘千余张
B. 通县公安局干警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予以逮捕,并对其进行审问
C. 李某作为一审的被告,对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不服,上诉到上级人民法院,省高院对该案进行二审
D. 海淀区人民法院深入街道居委会,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
解析:所谓国家司法机关在我国是指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而工商局、公安局则属于行政机关,故其依法作出的行为为行政执法行为。D中人民法院的普法行为不是其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不是司法活动。故选C。
6.外包是一种战略管理模式,是指企业为维持核心竞争能力,将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外部的专业公司,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顾客满意度。离岸外包是外包的一种形式,是指企业将某项业务委托给海外的某个服务提供商或者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外包的是( )。(D)
A. 某家企业的一个项目需要5名高级电子工程师,它请国内一家人力资源公司帮助招聘
B. 美国某家公司的一个项目有大量文字资料需要转为电子文本,它请一家中国的公司来完成
C. 某公司承建中东某个国家的钢厂,工程的运输部分由这个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海运公司承担
D. 某家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某学校的一座教学楼,该校委托另外一家公司进行教学楼的室内装修工作
解析:题干中给出的定义的要点是公司将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外部专业公司,或委托给海外某个服务提供商或者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主体是公司。选项A委托招聘高级电子工程师属于外包业务。选项B将非核心业务委托给外部专业公司,符合外包定义;选项C属于离岸外包;选项D主体是学校,并非公司,不符合定义,因此答案选择D选项。
7.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C)
A.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 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解析:由题目知A、B项符合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的规定,D项符合国家对征收或征用的规定,C项表述过于绝对,是关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的错误理解,故选C。
8.独立审判原则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李法官在审理一起二审民事案件中的哪一种做法违反了维护审判独立的原则?( )(C)
A. 某市领导电话暗示此案只能判原告胜诉,李法官表示理解,但未作任何承诺,事后也没有采纳这位领导的意见
B. 就案件中的一个疑难问题,李法官查阅了资料,但对其中几个概念不甚明了,于是就此向某大学教授请教
C. 本案一审法官张某来访,李法官予以接待并宴请,席间张某就此案发表了个人意见,李法官表示“可以考虑”,并在数日后制作判决书时打电话征求张某意见
D. 原告上书市人大对本案审理程序提出异议,市人大常委会向法院提出询问,李法官根据院长指示,向市人大提交了一份书面报告,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
解析:本题D项难理解。独立进行审判只是独立履行其担负的司法职能,并不是独立于国家权力机关之外。因此D项并没有违反独立审判原则。
9.民法规定,一项允诺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方法作出。所谓明示是行为人直接将自主决定的意思表示于外的允诺方法,包括口头明示和书面明示。下列不属明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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