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系统招聘考试(综合知识)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6
单项选择题
1.以下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 赵某期末考试作弊,被学校处以留校察看处分,属于法律制裁
B. 周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周某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日将100台电脑交付给李某,在该履行期内,李某享有民事权利,周某承担民事义务
C. 甲公司因拖欠乙公司被投诉至法院,乙公司胜诉后甲公司拒不执行,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公司知晓后将公司财产陆续转移,因被执行人为甲公司,所以只能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D. 某水果摊摊主纠结他人暴力抗拒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并将执法人员打成重伤,该摊主除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可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A项赵某被学习留校察看处分不属于法律制裁,故不能选。C项,甲公司不承担刑事责任。D项水果摊主不用承担行政责任。
2.以下关于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 赵某期末考试作弊,被学校处以留校察看处分,属于法律制裁
B. 周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周某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日将100台电脑交付给李某,在该履行期内,李某享有民事权利,周某承担民事义务
C. 甲公司因拖欠乙公司被投诉至法院,乙公司胜诉后甲公司拒不执行,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公司知晓后将公司财产陆续转移,因被执行人为甲公司,所以只能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D. 某水果摊摊主纠结他人暴力抗拒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并将执法人员打成重伤,该摊主除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可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违宪制裁。 A项赵某被学习留校察看处分不属于法律制裁,故不能选。C项,甲公司不承担刑事责任。D项水果摊主不用承担行政责任。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包括( )。(B)
A.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B. 被本企业警告,通报批评的
C.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D.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析:《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包括( )。(B)
A.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B. 被本企业警告,通报批评的
C.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D.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析:《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B)
A. 挪用特定款物罪
B. 挪用公款罪
C. 职务侵占罪
D. 挪用资金罪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6.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B)
A. 挪用特定款物罪
B. 挪用公款罪
C. 职务侵占罪
D. 挪用资金罪
解析: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7.刘某在上海租赁房屋,租期未满因房东要提高租金而产生纠纷。2016年国庆,刘某回湖北老家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本案,可以成立的观点有( )。
(1)刘某户籍所在地法院以管辖范围为由不予立案
(2)刘某除起诉外还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3)房东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与全面履行原则
(4)房东要以停止侵害、延长租期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A)
A. (1)(2)(3)
B. (1)(2)(4)
C. (1)(3)(4)
D. (2)(3)(4)
解析:
8.刘某在上海租赁房屋,租期未满因房东要提高租金而产生纠纷。2016年国庆,刘某回湖北老家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针对本案,可以成立的观点有( )。 (1)刘某户籍所在地法院以管辖范围为由不予立案 (2)刘某除起诉外还可以向有关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3)房东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与全面履行原则 (4)房东要以停止侵害、延长租期的方式承担民事责任(A)
A. (1)(2)(3)
B. (1)(2)(4)
C. (1)(3)(4)
D. (2)(3)(4)
解析:
9.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向公司出资后又以各种名义或者手段将出资从公司转移,不包括的情形是( )。(D)
A. 通过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B. 利用关联的各种交易将应出的资金转出
C. 做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D. 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4]2号)第十二条在原有基础上仅删除了第1项“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完全保留了后面的4项可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即:(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即,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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