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公务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常识判断)模拟试卷13
常识判断
1.2016年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通过成立一个机构、构建一个法律体系、讲清一个问题、抓牢一个落脚点,“头等大事”得到全面落实。下列有关说法错误的是( )。(D)
A. 成立一个机构,指的是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
B. 构建一个法律体系,指的是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C. 讲清一个问题,指的是总体国家安全观重大战略思想
D. 抓牢一个落脚点,指的是坚持党的领导
解析:习近平强调总体国家安全观,均牢牢抓住一个落脚点:一切为了人民。故本题答案选D。
2.适度扩大需求总量,积极调整改革需求结构,促进供给需求有效对接、投资消费有机结合、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是为了( )。(A)
A. 深挖国内需求潜力,开拓发展更大空间
B. 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持续增长动力
C. 稳定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D. 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
解析:2016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深挖国内需求潜力,开拓发展更大空间。适度扩大需求总量,积极调整改革需求结构,促进供给需求有效对接、投资消费有机结合、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对经济发展稳定而持久的内需支撑。故本题答案选A。
3.俗话说:“花在树则生,离枝则死;鸟在林则乐,离群则悲。”这句话的哲学寓意是( )。(B)
A. 整体包含在部分之中
B. 局部性质和意义的体现离不开整体
C. 既要统观全局。又要照顾局部
D. 事物的存在和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解析:本题中,花离开树则死,鸟离群则悲说明部分离不开整体,强调整体的重要性,所以本题选B。A项说法错误。C项说的是方法论,与题干无关。D项与题干无关。故本题答案选B。
4.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B)
A.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C. 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D. 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解析: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于刑法中各种减轻、免除处罚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D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所以B项错误。
5.王某因不服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申请复议,市公安局认为处罚过轻,遂改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王某以市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A. 决定受理此案
B. 要求原告将区公安分局列为共同被告
C. 要求原告将被告变更为区公安分局
D. 以被告不适格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公安局改变了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其行政复议决定行为对相对人王某的权益产生了影响,因此应由市公安局作被告,王某的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决定受理此案。故应排除选项B、C、D。
6.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C)
A.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解析: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项正确。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项正确。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因此C项说法错误。我国《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
7.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 )。(B)
A. 贪污罪
B. 挪用公款罪
C. 滥用职权罪
D. 职务侵占罪
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选B。
8.下列关于刑法的主刑和附加刑说法错误的一项是( )。(A)
A.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的刑罚方式,不能独立适用
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不能适用死刑
C.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D. 附加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它是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方式,适用于重罪犯
解析:我国《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34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A错误,应选。
9.2012年5月2日,吴某到某县郊区旅社住宿,拒不出示身份证件,与旅社工作人员争吵并强行住入该旅社。该郊区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A. 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该处罚决定
B. 派出所可以当场作出该处罚决定
C. 公安机关无须将此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
D. 吴某对该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先申请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所以派出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A项正确,应选。第10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所以派出所不能当场决定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B错误,不应选。第97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郊区旅社在这里是被侵害人,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郊区旅社.C错,不应选。第1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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