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6
单项选择题
1.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其最主要的特征是( )。(C)
A.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B. 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C. 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 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解析: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律与其他行为规范的最根本的区别,也是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故本题选C。
2.下列关于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说法正确的是( )。(C)
A. 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属于事先审查
B. 我国宪法的解释机关为最高人民法院
C. 我国宪法的监督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 我国采取的是专门机关保障宪法实施体制
解析:A项说法错误。事先审查是一种预防性审查,是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文件尚未颁布实施以前,由有权机关对其合宪性做出审查,对于不符合宪法的文件予以修改或予以撤销。事后审查是指在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文件颁布以后,有关主体对其合宪性提出疑问,由有权机关对其合宪性做出审查,对于不符合宪法的规范性文件予以撤销。备案属于事后审查。
B项说法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我国宪法的解释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项说法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二)监督宪法的实施;……”结合该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可知,我国宪法的监督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项说法错误。专门机关保障宪法实施体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欧洲大陆的宪法法院,二是法国的宪法委员会。我国对宪法的监督和解释的权力都在立法机关,因此我国采取的是立法机关保障宪法实施体制。
故本题选C。
3.现行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向( )负责。(D)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中共中央
D.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故本题选D。
4.根据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爱国统一战线中新增加的阶层是( )。(D)
A. 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B. 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C. 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D. 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解析:根据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将“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因此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是新增加的阶层。故本题选D。
5.(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A)
A. 社会主义制度
B.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C.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解析:A项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B项不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C项不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据此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一个行政区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组成部分。设立的自治机关是国家的一级地方政权机关。
D项不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这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故本题选A。
6.甲某对其外甥说:“如果你在数学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就赠给你一台电脑。”其外甥欣然同意。当其外甥在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时,甲某表示,该电脑自己正在使用,不愿再将电脑赠给他。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
A. 赠与合同已成立,甲某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B. 电脑未交付,合同不成立,甲某无须承担责任
C. 合同已成立,但电脑交付前,甲某有权撤销合同
D. 合同已成立且合同约定的条件已实现,甲某应履行合同,无权单方撤销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该法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甲某对其外甥说如果数学竞赛获得第一名,就赠给他一台电脑,其外甥表示同意,故赠与合同成立。由于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甲某有权撤销合同。故本题选C。
7.陈某是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板,在一次交通意外事故中死亡,留下一大笔遗产,其妻黄某此时已怀有身孕。陈某父母健在,家里还有一个弟弟。黄某父母已故,但其有一个未成年的妹妹。陈某死亡时未曾留有遗嘱,据此,陈某的遗产可( )。(B)
A. 由陈某父母和黄某三人均分
B. 由陈某父母、黄某以及未出生的小孩四人均分
C. 由陈某父母、陈某弟弟、黄某以及未出生的小孩五人均分
D. 由陈某父母、陈某弟弟、黄某以及未出生的小孩和黄某的妹妹六人均分
解析:A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故陈某的遗产应当保留未出生孩子的继承份额。
B项当选,C、D两项不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陈某父母和黄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陈某的遗产。陈某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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