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部 > 地方公务员 > 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10

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10

本单篇文档共10983字,内容预览3500字,预览为有答案版,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空白卷版和有答案版,同时也有公务员类地方公务员整科真题模拟题,讲义课件,思维导图,易错高频题等下载。
地方公务员 章节练习 2901人下载
价格: 1.20 原价:¥9.60
收藏

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10

单项选择题

1.我国司法部门纠正冤假错案的行为体现了我国法律适用基本原则中的( )原则。(D)

A.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C.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D.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解析:我国法律适用的原则是:

①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③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⑤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司法部门纠正冤假错案的行为,体现了我国法律适用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故本题选D。

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 )。(C)

A.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B. 政治协商制度

C. 社会主义制度

D. 共产主义制度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故本题选C。

3.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因故缺位时,在补选之前,应由( )暂时代理主席一职。(B)

A. 国务院总理

B.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C. 中央军委主席

D.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八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据此可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因故缺位时,在补选之前,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一职。故本题选B。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 )的双层经营体制。(C)

A. 集体统一经营为主、家庭承包经营为辅

B. 家庭承包经营为主、集体统一经营为辅

C. 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

D. 集体统一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故本题选C。

5.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称为( )。(C)

A. 基本法律

B.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C. 行政法规

D. 行政规章

解析: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故本题选C。

6.张老因病住院已久,最近医生告诉他所剩时日不多,于是他开始考虑自己身后遗产分割的事情。在住院期间,张老亲手书写了若干份遗嘱。张老有子女甲、乙、丙、丁。下列有关继承人的行为必然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是( )。(B)

A. 乙为了获得更多的遗产,恶意篡改遗嘱

B. 甲得知乙篡改遗嘱,为了能让自己多获得遗产,杀害乙

C. 丙曾经因为张老病重抛弃张老

D. 丁曾经在张老订立遗嘱时威胁张老

解析: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继承编中特别规定了丧失继承权的宽恕制度。

该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A、C、D三项不选。丙、乙、丁的行为分别属于上述规定第三项至第五项的情形,若是被继承人张老宽恕或者在最后的遗嘱中仍将三人列为继承人的,此三人不丧失继承权。

B项当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必然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故本题选B。

7.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逐年攀升,但很多年轻的小夫妻离婚只是一时冲动。为此,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小明和小红夫妇二人的下列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是( )。(C)

A. 二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一周后,小明又不想离婚了,可以不经小红同意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B. 二人需经过两个步骤完成离婚手续,一是提交离婚登记申请30日内双方均无异议,二是“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

C.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60日内,小明、小红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D.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60日内,小明、小红没有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解析:A项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条没有规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必须经对方同意。

B项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C项不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小明、小红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超过30日,不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D项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当事人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不可以申领离婚证。前述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故本题选C。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 )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A)

A. 2年

B. 3年

C. 4年

D. 5年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故本题选A。

9.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C)

A. 保管人和存货人的书面仓储合同订立时

B.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时

C. 保管人和存货人意思表示一致时

本文档预览:3500字符,共10983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

剩余未完,查看全文
收藏
甘肃省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模拟试卷10

推荐资源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热线

官方客服

如遇问题,请联系客服为您解决

电话客服:

客服微信:pujinet

工作时间: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公众号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