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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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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4

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关于特别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B,C)

A. 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是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权益之争的案件

B. 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存在被告人

C.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D. 按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实行独任制

解析:本题考查特别程序的特征。由于选民资格案件和其他非讼案件都具有非讼性,因此,其并不是解决实体民事权益纠纷,而更多的是对一种法律事实的确认。故而具有A,B,C三个选项所表述的特征。考生应当通过理解加以记忆。

2.慧聪在小区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民名单上看到了何佳杰的名字。何佳杰原来是慧聪所任职的公司的经理,因犯罪被判刑入狱,剥夺政治权利1年,刑满出狱还不到半年。慧聪认为何佳杰不具备选民资格,遂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其申诉没有得到选举委员会的支持。选举日前3日,慧聪向选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由审判员独任审判,首先进行了调解,调解没有结果,法院于选举日第二天作出判决。根据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的错误有:(A,B,C,D)

A. 慧聪在选举日3日以前起诉

B. 法院受理后适用调解

C. 法院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D. 法院于选举日第二天作出判决

解析:本题考查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对选民资格案件审理舶有关规定,法院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慧聪应在选举日5日以前起诉;审理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不能适用独任制,而是应该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不适用调解;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3.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某公民死亡,3天后该公民出现。在此种情况下,该公民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采用:(A)

A. 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适用宣告死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B. 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人民法院适用再审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C. 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予以改判

D. 请求原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改变原判决

解析:本题考查宣告公民死亡、失踪程序。考生要注意,特别程序案件没有再审之说,过去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如果现在已经不再成立,应当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通过适用特别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4.某单位会计周某在一次出差途中下落不明,至今已满4年,而其妻每月都照常从单位领取周某的工资。2002年8月,周某的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周某死亡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后,发出寻找周某的公告。1年后,人民法院作出宣告周某失踪的判决。周某的单位不服判决,向上级法院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

A. 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周某单位的申请

B.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公告期为半年

C. 周某的单位不服判决,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D. 周某的单位不服判决,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判决

解析:本题考查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周某单位的申请。因为申请宣告公民死亡必须由该公民的利害关系人提出,且在利害关系人中,可以作为申请人的人是有顺序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申请人,所以,如果周某的妻子不申请丈夫死亡,其他的利害关系人就不可以申请,所以答案A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所以答案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是一审终审,不得上诉,所以答案C正确。答案D没有法律依据,所以错误。

5.宣告公民失踪案件,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产生的重要的法律后果之一就是产生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代管人不履行代管的法定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的,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财产代管人。该代管人的变更适用审理:(B)

A. 特别程序

B. 普通程序

C. 简易程序

D. 法院根据情况所确定的程序

解析:本题考查失踪人财产代管人的变更程序。《民诉意见》第195条规定了具体的程序,它分为两种:(1)代管人申请变更代管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审理。申请有理的,裁定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2)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变更代管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以原指定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可以看出,不同情况下代管人的变更适用的程序是不同的,这一点应引起考生的特别注意。

6.张文有一名表。某日,张文的好友李进看到了这块表,表示愿出价3万元购买,张文立即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李进分三次将钱在2个月内付清。2个月后,李进只付了1万元,张文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进承担违约责任。在审理过程中,李进的父母来到法院称李进有间歇性精神病,签合同时正处于发病状态,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同时李进的父母向法院申请宣告李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李进父母的申请,法院应如何处理?(C)

A. 应让李进的父母代理李进正在进行的诉讼

B. 应对李进作法医鉴定,如果李进被确定有间歇性精神病,法院应当判决李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宣布合同无效

C. 应中止原诉讼,由李进的父母另行提起确认李进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

D. 李进的父母不是本案当事人,其主张不应采纳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适用情况,该程序不仅可以由申请人直接申请,在普通诉讼中,如果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

7.刘明因患有偏执性精神病,他的儿子刘亮向法院申请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决作出以后,刘明经过治疗,精神病痊愈,民事行为能力又得到恢复,于是,刘明自己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自己的行为能力重新判定。法院应当:(B)

A.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判决的错误.

B. 适用特别程序依法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C. 适用普通程序裁定宣告原判决无效

D. 适用普通程序依法作出新裁定,撤销原判决

解析:本题虽然考查的是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但实际上对所有特别程序都具有适用性。考生要特别注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适用的是特别程序。

8.甲因病死亡,没有继承人,其所遗留的房屋无人继承,甲所在的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关于人民法院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是哪种?(B,D)

A. 对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

B. 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C. 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D. 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继承人出现,诉讼时效期间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解析: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应适用特别程序,特别程序不同于审判一般案件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和独立性。因此A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条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本案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根据《民诉意见》第197条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由此判断,C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6条规定,判

9.下列可以作为无主财产认定的对象的是:(C,D)

A. 某无名作者的著作权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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