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练习试卷6
不定项选择题
1.下列表述哪些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在要求?(B,C)
A. 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不利行政
B.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当平等对待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C. 实施行政行为时不得考虑不相关的因素
D. 行政机关允诺的优惠应当予以兑现
解析: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合理行政原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相关因素。(3)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A项属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涵,D项是诚实守信原则的内在要求。因此,B、C两项当选。
2.公务员李某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如果对此处分结果不服,他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C)
A. 自知道该处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B.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知道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C. 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D. 复核期间,李某要求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解析:《公务员法》第90条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1)处分;(2)辞退或者取消录用;(3)降职;(4)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5)免职;(6)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7)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
3.某区人民医院计划建设门诊大楼,遂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过审查,作出准予施工许可。在该大楼施工过程中,市政府发现该人民医院尚未办理该大楼用地的批准手续,欲撤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施工许可,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B,D)
A. 市政府不应撤销,因为该施工许可是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只能由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撤销
B. 市政府可以撤销,因为该施工许可是不符合法定建设许可条件的
C. 市政府不应撤销,因为撤销该施工许可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D. 市政府可以撤销,因为市政府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上级机关,有权撤销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根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
4.以下哪些情况下行政复议案件应当中止?(A,B)
A. 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B.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C.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40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D. 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1)作为申清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2)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3)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上,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5)申请人、被申请人闲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6)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7)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
5.某地工商管理部门在对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个体户刘某所卖的干货中有价值3000元左右的假酱油、假味精,因而作出没收假干货,吊销刘某的营业执照,并对刘某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决定。刘某不服,向其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对刘某罚款4000元,对其他行政处罚予以维持的复议决定。刘某对该复议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判决将罚款降至1500元,其他处罚决定予以维持。对于本案的行为,下列看法正确的是哪些?(A,D)
A. 对于相对人提起的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不应当加重对相对人的处罚
B. 人民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直接变更罚款数额,本案中法院将罚款数额降低的行为是违法的
C. 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的罚款数额明显失当,可以直接作出变更决定,但对其他处罚决定即使认为明显不当也不得直接变更
D. 人民法院认为罚款明显不当,可以直接作出变更决定,而且对其他的行政处罚决定认为明显不当时也可以直接进行变更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4)项的规定,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这就是关于行政诉讼变更之诉的规定,变更的范围包括所有的行政处罚而不只限于罚款,所以B、C两项错误,D项正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因此,A项正确。所以本题选A、D两项。
6.A市常住居民范某,户籍在B市,到C市购买房屋并且办理了分期付款手续,在支付一期和二期的购房款后,因为房屋存在缩水问题,范某拒绝支付第三期购房款。双方发生纠纷后,开发商向公安机关举报。C市公安机关在D市以诈骗嫌疑对范某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并且查封了范某已经交了部分购房款的房屋。两天后释放了范某,但未对房屋进行解封手续,范某欲提起诉讼,哪些法院对于本案件有管辖权?(C)
A. A市基层人民法院
B. B市基层人民法院
C. C市基层人民法院
D. D市基层人民法院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但在本题中,公安机关是以诈骗嫌疑为由对范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并查封购房款的,该行为属于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而实施的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公安机关没有扣押财产的职权,因此公安机关扣押李某房屋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7.某税务部门对甲、乙、丙三家个体户进行罚款,甲、乙、丙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结果一审法院维持了行政决定。其中甲提起上诉,乙、丙没有提出上诉,请问他们在上诉中的法律地位如何认定?(B)
A. 甲、乙、丙均为上诉人,税务部门为被上诉人
B. 甲为上诉人,税收部门为被上诉人
C. 乙、丙不是上诉人,但可以做为甲在二审中的共同诉讼人
D. 乙、丙可作为甲提起上诉的第三人
解析:《行政诉讼法解释》第65条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诉讼当事人中的一部分人提出上诉,没有提出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其他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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