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练习试卷1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说法是刑法学“格言”?(A,B,C,D)
A. 无危害性(或无侵害性)无犯罪
B. 无刑罚无犯罪
C. 无罪过无犯罪;无行为无犯罪
D. 无刑法明文规定无犯罪
解析:
2.犯罪的基本特征是:(A,B,C)
A.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 刑事违法性
C. 应受刑罚惩罚性
D. 道德性
解析:
3.犯罪的核心要素是:(B)
A. 行为人
B. 行为
C. 结果
D. 罪过
解析:根据《刑法》第13条关于犯罪的一般定义、可见犯罪的核心要素是“行为”。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罪过是犯罪的责任要素。
4.关于犯罪客体,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B,C,D)
A. 犯罪客体是刑法保护的社会利益,又称法益
B. 犯罪客体是直接反映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构成要件
C. 犯罪客体通常具体体现在犯罪的结果上,犯罪结果是反映犯罪客体的具体要素
D. 犯罪的直接客体对于具体刑法条文的解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解析:
5.“无行为无犯罪”是因为:(A,B,C,D)
A. 只有人的行为才能对社会产生现实的侵害或具体危险
B. 仅有邪恶的意念不可能对社会产生现实的侵害或具体危险
C. 只有行为才能在法律中予以描述、确定,使犯罪具有明确性
D. 道德规范人的思想,而法律规范人的行为
解析:通过行为才能明确划分、界定罪与非罪的界限。
6.属于“无行为无犯罪”原理的必然要求是:(A,B,C)
A. 行为是犯罪的核心要素
B. 行为是犯罪的必要要素(要件)
C. 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犯罪实际是具体的行为类型
D. 行为是犯罪的选择要素(要件)
解析:
7.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包括:(A,C,D)
A. 行为
B. 客体
C. 结果
D. 时空或环境条件
解析:
8.犯罪的社会危害性:(A,B,C,D)
A. 从抽象层面,表现为行为对客体(刑法保护之法益)的实际侵害或危险(可能造成损害)
B. 从具体层面,表现为行为实际或可能造成的损害结果
C. 从犯罪观念层面,是犯罪的本质特征
D. 是刑法把某一行为规定为犯罪的根本原因
解析:
9.关于“罪过”,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D)
A. 故意和过失都是罪过形式之一
B. 意外事件是罪过形式之一
C. 不可抗力是罪过形式之一
D. 意外事件造成损害结果的,不是犯罪,这是罪过责任原则的体现.
解析:参见《刑法》第14~16条。意外事件和不可抗力属于无罪过事件。
10.属于罪过责任原则或无罪过无犯罪原理的必然要求是:(A,B,C,D)
A. 构成犯罪主观上必须有故意或过失
B. 构成犯罪主体必须具有辨认和控制能力
C. 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
D.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参见《刑法》第17、18条关于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1.关于罪过责任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B,C,D)
A. 自由是责任的前提,人仅对自由意志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反对客观归罪,反对结果责任
B. 确立罪过责任原则使刑罚建立在道义基础上
C. 在共同犯罪中,共犯人只对有共同故意的犯罪结果负责
D. 故意的罪过程度重于过失
解析:
12.犯罪必须:(A,B,C,D)
A. 有罪过
B. 有行为
C. 有危害
D. 被刑法明文规定予以刑罚处罚
解析:
13.犯罪的法律要件被规定于:(A,B,C,D)
A. 刑法总则和刑法分则
B. 刑法修正案
C. 单行刑事法规
D. 附属刑法规范
解析:
14.刑法分则各条规定的是:(A,C,D)
A. 各种犯罪如盗窃罪、故意伤害罪特有的法律要件
B. 各种犯罪通用的一般法律要件
C. 各种犯罪的具体刑罚效果
D. 各种具体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
解析:
15.属于需要依据刑法总则规定认定的犯罪行为是:(B,C,D)
A. 犯罪的实行行为
B. 犯罪的预备行为
C. 犯罪的教唆行为
D. 犯罪的帮助行为
解析:
16.属于刑法总则规定的内容是:(A,B,D)
A. 犯罪主体的一般要件
B. 预备、未遂、中止的未完成形态
C. 各种犯罪行为
D.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和处罚原则
解析:
17.中国刑法学说中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四要件,分别体现了:(A,B,C,D)
A. 无危害性无犯罪的原理
B. 无罪过无犯罪的原理
C. 无行为无犯罪的原理
D. 主客观相统一的原理
解析:
18.欧陆国家的刑法学说中通常认为的犯罪特征包括:(A,B,C)
A. 该当构成要件
B. 具有违法性
C. 有罪责
D. 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
解析:
19.英美国家学说中通常认为犯罪的特征或要件是:(A,B,C)
A. 主观有犯意
B. 客观有犯意
C. 被成文法案或判例确认为犯罪
D. 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
解析:
20.甲酒后结账时,要求女招待打折遭到拒绝,觉得在许多朋友面前遭到拒绝很没面子,恼羞成怒,一把掀翻餐桌,还给女招待一耳光。众顾客愕然。甲打碎碗筷价值80余元,女招待被打耳光后面部红肿,休息2天后才上班。甲的行为:(B,C,D)
A. 构成寻衅滋事罪
B.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C. 构成治安违法行为
D. 构成侵权行为
解析:本题考查对于犯罪特征的理解,参见《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寻衅滋事必须情节恶劣才能定罪,本案尚不属情节恶劣。
21.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A,B)
A. 甲(少男,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与幼女乙恋爱中偶尔发生性行为的
B. 甲盗窃财物数额不大,为抗拒抓捕使用暴力威胁情节轻微的
C. 法院认定甲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决定免予刑事处罚
D. 法院认定甲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结果,判决免除处罚
解析:参见《刑法》第13条“但书”的适用。
22.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A,B,C,D)
A. 甲男怀疑乙女偷拿商店商品,将其带到办公室扣留、盘问1个小时,但并无证据表明乙女偷拿商品
B. 甲散布乙女作风不好,乙女当面找其对质;甲无言以对,承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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