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模拟试卷44
单项选择题
1.下列构成共同犯罪的是:(2)
A. 18岁的小李和14岁的小王一起去盗窃一家商店
B. 18岁的小郑和14岁的小马一起去抢劫
C. 某日一家商店失火,21岁的小贾和16岁的小刘不谋而合去盗窃
D. 18岁的小潘教唆13岁的小温去抢劫
解析:共同犯罪有三个特点:一是必须有两人以上且都须符合犯罪主体要件;二是必须有共同故意;三是必须有共同行为。对于A项小王只有14岁对盗窃不负刑事责任,所以A项不成立共同犯罪。而C项小贾和小刘并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也不成立共同犯罪。D项小温不到14岁,不具刑事责任能力,小潘属于间接正犯,而不成立共同犯罪,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2.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1)
A. 以双罚制为原则,单罚制为例外
B. 以单罚制为原则,双罚制为例外
C. 一律实行双罚制
D. 一律实行单罚制
解析:《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由此可见,对于单位犯罪,一般采用双罚制。即,原则上除了处罚单位本身外,还要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但是如果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则按其规定。对单位的过失犯罪仅处罚直接责任人员,如《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A项正确,其余错误。
3.胡某纠集杨某等6人组成“天龙会”,自认首领,为募集活动经费,杨某等人共盗窃3次、抢劫2次,杀死1人,重伤5人,非法所得3万余元,上述犯罪行为,胡某有的知道,有的并不知晓,其中他只参与抢劫1次,胡某应如何承担刑事责任:(8)
A. 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 对其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 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 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根据《刑法》第26条第2、3款的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本题答案为D。
4.某男因对某女与其分手而怀恨在心,某晚悄悄在乡娱乐室该女常坐的椅子下放了一枚定时炸弹,结果不仅炸伤了该女,还炸伤了其他村民及电视机等财物,某男的行为属于:(8)
A. 牵连犯
B. 结合犯
C. 结果加重犯
D. 想像竞合犯
解析:要做对此题就必须对这几个概念有较为清晰的认识。牵连犯和结合犯的前提是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所以显然不对。而结果加重犯虽然也只实施一个犯罪行为,但它只造成—个加重后果,所以也不对。想像竞合犯是指实施了一个行为而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本题中,某男实施了一个安装引爆炸弹的行为,却触犯了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5.出租车司机王某在与乘客许某攀谈时,得知许某携现金去为公司采购笔记本电脑,遂起歹意,将其打昏后,抢得人民币5万元,后恐其醒来报案,于是将其杀害,王某的行为构成:(4)
A. 抢劫罪
B. 故意杀人罪
C. 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D. 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择一重处罚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所以本题选 C。
6.晨光集团是一家国有公司控股的企业,张明白2004年经招聘担任该集团副总经理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报、冒领等手段侵吞300余万元,张明的行为构成:(4)
A. 贪污罪
B. 侵占罪
C. 职务侵占罪
D. 挪用公款罪
解析:侵占罪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拾得的他人遗忘物或者发掘的埋藏物,所以先排除B,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精神,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71条第1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所以本题选C。
7.在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应由下列哪个机关立案管辖:(8)
A. 列车始发地铁路公安机关
B. 列车终点地铁路公安机关
C. 发生刑事案件列车运行经过地铁路公安机关
D. 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列车乘警应及时收集案件证据,填写有关法律文书。”所以本题选D。
8.我国刑法中的从重处罚是指:(8)
A. 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上判处刑罚
B. 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最重的刑罚
C. 在法定刑幅度以上判处刑罚
D. 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比没有该从重处罚情节时相对更重的刑罚
解析:根据《刑法》第62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由此可见,从重、从轻处罚必须都在法定刑的限度内判处刑罚。而且从重处罚并不意味着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上判处刑罚,从重处罚只是相对于既没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没有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情况下所应判处的刑罚而言,即比没有上述情节时的刑罚要相对重一些。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9.从邻国B国开往我国的国际列车上,吴某偷窃旅客的财物被发现。经调查,我国与B国没有签订有关管辖协定,下列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4)
A. 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 由列车驶往的目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 由犯罪发生后,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D. 由吴某的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解析:我国的专门管辖法院有军事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对于两者的管辖范围要掌握清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据此,选项C正确。
10.人民法庭决定开庭审理,应当在开庭,()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开庭的时间、地点,()日以前送达传票和通知书;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4)
A. 335
B. 355
C. 333
D. 535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授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五)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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