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61
单项选择题
1.黄某是甲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2)
A. 法的适用
B. 法的遵守
C. 法的执行
D. 法的解释
解析:法的适用、执行,是特定的司法机关的行为,法的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因此选B。
2.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但必须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8)
A. 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 在我国,近代意义上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 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 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
解析: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我国古代有法律,尽管“诸法合体”,没有明确的部门法划分,但还是有其体系,而不能说没有部门法的划分,就不存在法律体系,所以D项未能准确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
3.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对_________行为不能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8)
A. 平艳明家贫如洗却不小心在打工的企业损坏了价值30万元的仪器
B. 蒋京友偷了一辆价值100元的自行车,14年后被人查出
C. 姜杰遇到抢劫的3个手拿利刃的歹徒时奋起反抗,夺过刀将其中一个歹徒刺成重伤
D. 张虎林偷彩电被事主抓住双方签订了由张向事主赔偿1000元精神损失的协议
解析: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免责形式:①时效免责,即法律责任经过了一定的期限后而免除;②不诉及协议免责;③自首、立功免责;④因履行不能而免责。C项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D项违反了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属于可以协议及不诉免责的范畴。A项为履行不能而免责。B项为时效免责,故选D。
4.王某夫妇因有事外出,便雇用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钱。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___。(8)
A. 孩子
B. 保姆
C. 孩子的安全、健康
D. 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5.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_________。(4)
A. 由最高人民法院解释
B.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
C.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
D. 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解释
解析:见《立法法》第42条。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条: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该解释为_________。(2)
A. 字面解释
B. 限制解释
C. 扩充解释
D. 体系解释
解析: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窄的解释。
7.《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_________。(2)
A. 确定的指引作用
B. 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C. 评价作用
D. 强制作用
解析:选择性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
8.西周的法官在审判中采用察言观色的审讯方法叫_________。(2)
A. 五刑
B. 五听
C. 五行
D. 九刑
解析:西周的审讯虽然强调供词的证据效力,但法官要注意从五个方面观察当事人的心理活动。用察颜观色的方法帮助确定口供的真实性。这五个方面是:辞听,听当事人的陈述,理屈则言语错乱;色听,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如理亏就会面红耳赤;气听,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喘息;耳听,审查当事人听觉反应,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听不清话;目听,观察当事人的眼睛,无理就会失神。
9.我国古代最早创设“十恶”的法典是_________。(8)
A. 《北齐律》
B. 《大业律》
C. 《唐律》
D. 《开皇律》
解析:《北齐律》首次确立“重罪十条”。隋初制定《开皇律》时采用北齐之制,正式将这一规定稍加修改而称为“十恶”,其主要内容、阶级本质和基本精神与“重罪十条”一脉相承。10.D,在唐代,一旦遇到全国性的重大疑难案件,则由大理寺卿、刑部尚书和御史台御史共同审理,这种由三法司主要长官会审重大疑难案件的制度称作“三司推事”。“三司会审”是指在明代遇有重大疑难案件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共同会审的制度。“小三司”是指刑部、中书省、门下省对地方重大疑难案件不能审断,但又不便移送中央的案件进行共同审理的制度。
10.唐朝对大案、疑案常由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长官会同审理,称_________。(8)
A. 会审
B. 三司会事
C. 小三司
D. 三司推事
解析:秦朝的法律形式。《法律答问》是秦朝主要的法律形式之一。
11.《法律答问》是一部_________。(4)
A. 法律条款
B. 民间法律
C. 官方法律解释
D. 判例
解析:秦朝的法律形式。《法律答问》是秦朝主要的法律形式之一。
12.国民党一党专政的法律依据是_________。(2)
A. 《中华民国宪法》
B. 《训政纲领》
C. 《戡乱总动员令》
D. 《限制异党活动办法》
解析:《训政纲领》其内容就是把一切大权都集中于国民党,即一党专政,政府行使治权,而最高指导监督之责,则属于国民党。
13.德国的哪部法律首次规定了“法官独立”和“终身制.”原则。这部法律还规定,以分权原则组成政权机关。立法机关为联邦议会,由联邦参政会和联邦国会组成。行政权由联邦总统和政府行使。司法权由联邦法院和各邦法院行使,法官由总统任命?(4)
A. 《德意志帝国宪法》
B. 《联邦德国基本法》
C. 《魏玛宪法》
D. 《法院组织法》
解析:1871年4月16日,新选出来的帝国国会批准了俾斯麦领导下制定的以1867年《北德意志联邦宪法》为蓝本的《德意志帝国宪法》。这是一部反映荣克贵族与资产阶级共同意志,混杂着封建因素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不可能有上述内容的规定。因此,A错误。德国基本法于1949年生效,基本法重新确立三权分立原则,联邦政府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由联邦总理和联邦各部部长组成。因此,B不正确。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制。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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