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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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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58

单项选择题

1.对于法律权利的理解,学者们提出了许多学说,但不包括下列哪一选项?(8)

A. 自由说

B. 资格说

C. 利益说

D. 平等说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权利。在对法律权利的理解上,没有D项“平等说”这一学说,干扰项。此外,还有范围说、意思说、折中说、法力说、主张说、选择说、可能说等。

2.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项为正确的组合?  

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有约束力,为人们提供了行为的标准,因而具有法的特征和效力。

②一位党的干部因受贿被判处刑罚,同时被开除党籍,这些都是法的实施方式的体现。  

③法是司法机关的办案依据,因此,可作办案依据的典型判例、行政规章、国家政策都可列人法的范畴。  

④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由于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只能在北京市有效,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4)

A. ①④

B. ②③④

C. 都不正确

D. ④

解析:法具有如下一些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定形式的社会规范。(3)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4)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5)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的社会规范。结合以上法的特征加以分析,上述诸选项的描述都与法的特征不相符合,故C项为正确答案。

3.以下关于法的遵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2)

A. 法的遵守的范围是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一切具有法的效力的文件

B. 法的遵守的内容是指人们按照法的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C. 主观因素,如文化修养、道德修养在法的遵守中有重要的意义

D. 守法首先必须遵守宪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解析:法的遵守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守法首先必须遵守宪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故A、D项说法正确。守法除了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外,主观因素,如文化修养、道德修养在法的遵守中有重要的意义,故C项说法正确。法的遵守的内容即指人们所要遵守的法律,故B项的表述是错误的,而当选。

4.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4)

A.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C. 后法优于前法

D. 法律优于行政法规

解析:

5.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1)

A. 环境权

B. 平等权

C. 出版自由

D. 受教育权

解析:我国《宪法》第2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B项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C项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6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D项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项所说的环境权在我国《宪法》中没有规定,其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应选A项。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1)

A. 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 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C. 诉讼和仲裁制度

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可见,C项“诉讼和仲裁制度”以及D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均属于法律保留事项,地方性法规无权规定。又根据同法第64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可见,A项为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故选A。

7.下列关于我国已设立的特别行政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

A. 特别行政区有权处理外交事务

B.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包括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C.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产生,对当地选民负责

D.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相同

解析: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些体现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全国性法律必须在那里实施。因此,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是其法律制度的构成要素,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利。应当将对外事务与外交事务区分开来,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产生有两种方式,即在当地选举或协商,但须中央政府任命。香港、澳门的立法机关均为立法会,但是司法机关不同,香港的司法机关主要有各级法院和律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4)

A. 宪法

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 基本法律

D. 国际条约

解析:《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由上可见,宪法只有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其常委会只有解释和监

9.张云是湘西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于其不能代表选民的利益,生活不检点,原选区选民50人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罢免张云的代表资格。依照有关规定,罢免张云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身份,须经原选区多少选民通过?(1)

A. 过半数

B. 2/3以上多数

C. 全体

D. 1/3以上多数

解析:《选举法》第47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依此可知A项为正确答案。

10.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行为与宪法或法律不相抵触?(4)

A. 某县人民代表大会共有代表350名,现有60名代表提议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应代表的要求,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B. 某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罢免该市某中级人民法院的院长

C. 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撤销某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解析:A项中,根据法律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如需要召集临时会议,必须有1/5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而60名代表没有达到法定数目,所以不能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临时会议,该项错误。直辖市内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只能由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罢免,而不能直接由人民代表大会罢免,所以B项错误。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以C项正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只能辅助全国人民代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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