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83
单项选择题
1.对于法律权利的理解,学者们提出了许多学说,但不包括下列哪一选项?(8)
A. 自由说
B. 资格说
C. 利益说
D. 平等说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权利。在对法律权利的理解上,没有D项“平等说”这一学说,干扰项。此外,还有范围说、意思说、折中说、法力说、主张说、选择说、可能说等。
2.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项为正确的组合?
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有约束力,为人们提供了行为的标准,因而具有法的特征和效力。
②一位党的干部因受贿被判处刑罚,同时被开除党籍,这些都是法的实施方式的体现。
③法是司法机关的办案依据,因此,可作办案依据的典型判例、行政规章、国家政策都可列人法的范畴。
④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由于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只能在北京市有效,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4)
A. ①④
B. ②③④
C. 都不正确
D. ④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律权利。在对法律权利的理解上,没有D项“平等说”这一学说,干扰项。此外,还有范围说、意思说、折中说、选择说、可能说等。
3.以下关于法的遵守的说法不正确的是:(2)
A. 法的遵守的范围是由一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一切具有法的效力的文件
B. 法的遵守的内容是指人们按照法的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C. 主观因素,如文化修养、道德修养在法的遵守中有重要的意义
D. 守法首先必须遵守宪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解析:法的遵守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守法首先必须遵守宪法,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故A、D项说法正确。守法除了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外,主观因素,如文化修养、道德修养在法的遵守中有重要的意义,故C项说法正确。法的遵守的内容即指人们所要遵守的法律,故B项的表述是人们要如何才能遵守法律,因此是错误的,而当选。
4.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4)
A.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C. 后法优于前法
D. 法律优于行政法规
解析:
5.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1)
A. 环境权
B. 平等权
C. 出版自由
D. 受教育权
解析:我国《宪法》第2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因此B项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因此C项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6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D项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A项所说的环境权在我国《宪法》中没有规定,其不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所以应选A项。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1)
A. 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项
B. 执行部门规章的事项
C. 诉讼和仲裁制度
D.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可见,C项“诉讼和仲裁制度”以及D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均属于法律保留事项,地方性法规无权规定。又根据同法第64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可见,A项为地方性法规可以规定的事项,故选A。
7.下列关于我国已设立的特别行政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2)
A. 特别行政区有权处理外交事务
B.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渊源包括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C. 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产生,对当地选民负责
D.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相同
解析:
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4)
A. 宪法
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 基本法律
D. 国际条约
解析:
9.张云是湘西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于其不能代表选民的利益,生活不检点,原选区选民50人依照法定程序要求罢免张云的代表资格。依照有关规定,罢免张云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身份,须经原选区多少选民通过?(1)
A. 过半数
B. 2/3以上多数
C. 全体
D. 1/3以上多数
解析:《选举法》第47条规定,罢免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依此可知A项为正确答案。
10.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4)
A.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 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解析: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根据该修正案规定,A项的内容是正确的;B项的内容也是正确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所以D项的内容也正确。国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而C项所说的“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是不正确,所以当选C。
11.有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下列哪个选项正确?(8)
A.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B. 改变和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C. 改变和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D.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名,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解析:
12.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如何处理?(1)
A. 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后变通执行
B. 停止执行,并自行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决议等
C. 提请该上级国家机关重新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决议等
D. 报请国务院决定
解析:《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根据以上规定,本题应选A项。
13.哪国是罗马法“复兴”的策源地和中心?(2)
A. 法国
B. 意大利
C.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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