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部 > 试卷一 >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7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71

本单篇文档共35114字,内容预览3500字,预览为有答案版,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空白卷版和有答案版,同时也有司法类法律职业资格整科真题模拟题,讲义课件,思维导图,易错高频题等下载。
试卷一 模拟试卷 5293人下载
价格: 0.60 原价:¥8.00
收藏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71

单项选择题

1.于法律条文和法律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

A. 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因此每一个法律条文与每一条法律规则都是相对应的

B. 法律规则的适用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中,而法律原则之间却可能存在一定的冲突

C.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表明,法律条文是由假定、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的

D. 依据法律原则的不同分类判断,“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政策性原则、基本原则和程序性原则

解析:法律条文与法律规则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一个条文可能是几个法律规则的总和,也可能几个法律条文构成了一个法律规则,故,A错误;同一部门法的法律原则的冲突是可以并存的,这种冲突的衡量是由法官进行自由裁量的,所以B正确;C错在将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当成了法律条文的构成要素;D错在于“一事不再理”原则不是基本原则,而是具体原则。

2.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4)

A. 甲、乙两单位签订一份技术转让合同

B. 丙到某商店购买了一台空调机

C. 丁因遇大雨无法履行建筑工程合同

D. 戊因打架滋事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

解析:法律事实就是那些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事实。以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为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是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A、B、D项均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故正确答案为C。

3.列属于法律制裁的是:(8)

A. 甲、乙两公司签订有合作协议,后甲公司违约,经乙公司聘请的律师与之进行交涉,并以提起诉讼相威胁,甲公司被迫付给乙公司一笔违约金

B. 党员张某因违反党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C. 学生李某因严重违反校规被学校开除学籍

D. 某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因与宪法相抵触,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

解析:法律制裁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ABC中的各种处罚都不是由特定国家机关实施的,因此不属于法律制裁。故选D。

4.某法学理论研讨会上,甲和乙就法治的概念和理论问题进行辩论。

甲说:

①在中国,法治理论最早是由梁启超先生提出来的;

②法治强调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至高无上的权威;

③法治意味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

乙则认为:

①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

②法治与法制没有区别;

③“法治国家”概念最初是在德语中使用的。

下列哪一选项所列论点是适当的?(1)

A. 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①

B. 甲的论点①和乙的论点③

C. 甲的论点②和乙的论点②

D. 甲的论点③和乙的论点②

解析:甲①错,我国最早宣传并明确提出法治概念的是梁启超先生。甲②对,“法治”一词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法治是众人之治,是与民主相联系的。区别于人治,人治指统治者的个人意志高于国家法律。甲③对,“法治”一词蕴涵了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它与专制相对立,可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维护了公民的自由,增强了公民的安全感。乙①对,春秋战国时期发生了大规模的儒法之争,法家提出过“任法而治”、“以法治国”的思想。乙②错,法制一般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指依据法律的治理,其涵义更为宽泛。

5.律事实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和事实,法律事实根据是否有主体的意志而分为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下列关于法律行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4)

A. 法律行为依行为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作为和不作为

B. 法律行为以其主体的不同性质可以分为国家行为和当事人行为

C. 法律行为只能是合法行为

D. 法律行为既可以是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解析:法律事实中的行为是指主体有意识的某种实际行动,它是以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它可以是合法行为,但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6.于法律移植,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1)

A. 法律移植就是后发展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所有法律制度的采纳和借鉴

B. 经济、文化和政治处于相同或基本相同发展阶段水平的国家相互吸收对方的法律制度也是法律移植

C. 法律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

D. 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解析:法律移植是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的某些因素是从另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或多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中输入的,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的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借鉴和吸收,虽然一般情况下,是落后国家吸收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但并不是绝对的。法的移植以供体和受体之间存在着共同性为前提,即二者受同一规律支配,互不排斥,可互相吸纳。法的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同时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7.秦朝时期,有赵某和钱某是邻居,但双方关系很差,互相仇视。有一日赵某到县令处告发钱某,称钱某与自家的同母异父的妹妹孙某通奸(秦律规定,同母异父兄妹通奸,处弃市),要求县令对钱某定罪。经县令调查,赵某告发之事纯属捏造,是赵某为泄私愤而编造的。根据案情,本案如何处理?(8)

A. 赵某积极向官府报告可能存在的犯罪,即使错误,亦不构成犯罪

B. 赵某为泄私愤而诬告钱某,构成诬告罪,但应未造成损失,从轻发落

C. 赵某的行为构成诬告罪,以诬告罪惩处

D. 赵某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处以弃市的刑罚

解析:首先,根据秦律,故意捏造事实与罪名诬告他人,即构成诬告罪,赵某为泄私愤捏造事实,告发钱某与孙某通奸,构成诬告罪。同时,秦律规定,诬告者实行反坐原则,即以被诬告的人所受的处罚,反过来制裁诬告者。因此,本案中,诬告者赵某应当受到他诬告钱某的通奸罪的处罚,即弃市。故答案为D。

8.汉时期,某乙与某甲因纠纷发生斗殴,某甲用佩刀刺伤某乙,乙子执杖援助,不慎误伤其父。根据“春秋决狱”的原则,乙子如何处理?(8)

A. 伤害父亲,处以枭首之刑

B. 因乙父的伤害是因与某甲的斗殴而起,某甲处以枭首

C. 伤害父亲属于误伤,从轻处罚

D. 不处罚

解析:依照汉律,其子伤害父亲,应当处以枭首之刑。但是根据《春秋》之义,“父子至亲”,儿子得知父亲受到威胁,理应前来救助,并非有意伤害其父,依“原心定罪”原则,“君子原心赦而不诛”,故其无罪免刑。

9.列关于秦汉时期刑罚规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观点是:(8)

A. “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体现了“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儒家思想

B. “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之”,说明了缇萦上书请求文帝废除肉刑并不彻底

C. 依照“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的主张,儿子若杀了人,其父亲可以包庇窝藏而不受处罚

D. 儿子若杀了人,其父亲如果包庇的,可进行连坐处罚,因为依照秦律,父亲犯的是“见知不举”罪

解析:对此应注意秦汉对刑罚的不同立场,秦朝是依法治国,而汉朝是重在将儒家思想融入法律规定之中。所以同样的行为,在不同的朝代,处罚却有异。只是“见知不举”罪的处罚对象是渎职罪,而一般的包庇仅处以连坐的罪刑。

10.下列对于美国法判断正确的是:(8)

本文档预览:3500字符,共35114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

剩余未完,查看全文
收藏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71

推荐资源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热线

官方客服

如遇问题,请联系客服为您解决

电话客服:

客服微信:pujinet

工作时间: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公众号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