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卷54
单项选择题
1.现代意义上的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4)
A. 民主立法
B. 公正司法
C. 依法办事
D. 违法必究
解析:现代意义上的法制要求法律能够有实际的效力,就需要人们依法办事。
2.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4)
A.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
C. 后法优于前法
D. 法律优于行政法规
解析:本题涉及法终止生效的时间。法终止生效,是指法的效力的消灭。在出现立法机关所立新法和旧法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来处理,旧法因此被默示终止。本题的选项都是解决法律冲突的效力选择原则。“后法优于前法”是法的时间效力范畴;“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是法的事项效力范畴;“国际法优于国内法”是法的空间效力范畴;“法律优于行政法规”是法的层级效力。
3.汉代把对被告人进行判决称为( )。(8)
A. 乞鞫
B. 读鞫
C. 鞫狱
D. 断狱
解析:本题涉及汉代的法律制度。汉代称审讯为鞫狱,判决为断狱,乞鞫则是上书复审的意思。
4.“重罪十条”最早规定在( )。(4)
A. 魏律
B. 晋律
C. 北齐律
D. 北魏律
解析:本题涉及十恶大罪的沿革。北齐律确立了“重罪十条”,为后世的“十恶”奠定了基础,后世隋律、唐律都以具为蓝本。
5.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而成的法规,在法典编纂体例上被称作( )。(8)
A. 会典
B. 疏义
C. 律例
D. 刑统
解析:本题涉及中国古代法律形式。刑统即刑律统类,最早出自唐朝的《大中刑律统类》,是一种法典编纂体例。
6.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4)
A. 宣布甲、乙当选
B. 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 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 宣布无人当选,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解析:本题涉及选举程序。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1条,在候选人获得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的规定仅甲可以当选,同时当选代表人数少于应选代表名额,不足的一个名额应该另行选举,候选人应该为两人,依据第一次得票的多少应该为乙、丙,所以选项为C。
7.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的,由全体代表的多大比例通过?( )(1)
A. 过半数
B. 2/3多数
C. 3/4多数
D. 一致
解析:本题涉及立法程序。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22条: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8.下列不属于法的移植的是?( )(2)
A. 我国参照《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制定《合同法》的要约承诺制度
B. 参照南京政府的《六法全书》制订民法典
C. 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制定《担保法》
D. 参考《德国民法典》确立我国物权制度
解析:本题涉及法的移植。我国参照《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制定《合同法》的要约承诺制度、借鉴英美法的经验制定《担保法》、参考《德国民法典》确立我国物权制度都属于法律移植。
9.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4)
A. 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B. 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C. 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D. 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解析:本题涉及法的原则。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性。它只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在适用时有较大的余地供法官自由裁量和灵活应用。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而法律原则适用的方式并不相同。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具有不同的“强度”,不同强度甚至互相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共存于一部法律当中,法官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不同的原则之间作出权衡。
10.法的本质首先体现在( )。(1)
A. 法的官方性
B. 法的规范性
C. 法的普遍性
D. 法的社会性
解析:本题涉及法的本质。
11.在我国古代多个朝代都设有司法机关和司法官员,在北齐时期设置的司法官员是( )。(2)
A. 大、小司寇
B. 大理寺卿和少卿
C. 廷尉
D. 御史大夫
解析:参见教材99页。
12.下列不属于唐朝御史台下设的机构的是( )。(8)
A. 台院
B. 殿院
C. 察院
D. 郡院
解析:唐朝的监察机关是御史台,其下设台院、殿院、察院。
13.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经》的篇目的是( )。(4)
A. 户律
B. 职制律
C. 网法
D. 厩牧律
解析:参见教材94页。
14.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8)
A. 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C.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
D.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解析:本题涉及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依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规定,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朔及力。
15.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8)
A. 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
B. 行政法规由国家总理签署公布
C.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D.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解析: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5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6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69条。
16.李某在电脑公司购买一台电脑,使用10个月后出现故障。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此时市场上已无同型号电脑。依照有关法律,该事件应如何解决?( )(4)
A. 李某只能要求再次修理
B. 李某只能要求调换其他型号的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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