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模拟试卷65
单项选择题
1.甲盗窃同事乙的信用卡后,良心发现,在乙发觉前又放回原处,甲的行为是( )。(4)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未遂
C. 犯罪既遂
D. 不负刑事责任
解析:完成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的规定即构成犯罪既遂。本题中甲把信用卡放回原处的行为发生在犯罪过程结束后,在这种情况下,所有的犯罪过程已经完结,成立犯罪既遂。犯罪既遂,当然要负刑事责任。在既遂的情况就不可能再构成未遂与中止。因此,应当选C。
2.某甲欲杀死某乙,向某乙连砍数刀后,见乙倒地没有再动,以为某乙已死亡。后某乙被人及时抢救未死。某甲的行为属于:(2)
A. 犯罪中止
B. 实行终了的未遂
C. 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D. 犯罪既遂
解析:以犯罪实行行为是否终了为标准,可以把犯罪未遂区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两种类型。本案中,甲某的犯罪行为实行完毕了,但并没有达到既遂,因此属于实行终了的未遂。因此B项正确,C、D两项错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在于后者是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或停止犯罪行为。本案中甲在犯罪行为完毕时,停止犯罪,不属于犯罪中止,因此A项错误。
3.甲与乙发生口角后,乙声称要把甲杀死,并去商店买了一把匕首,甲怕乙杀死自己,就在乙从商店回来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乙,甲的行为属于?(4)
A. 正当防
B. 防卫过当
C. 故意犯罪
D. 假想防卫
解析:本题中的情形属于事先防卫。如果对尚未开始或者已经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行终了的侵害实行防卫,为不适时的防卫。防卫不适时不是正当防卫,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防卫”人的刑事责任,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故意犯罪。
4.下列哪些选项不属于行为人的法律认识错误?(1)
A. 将不满14周岁的幼女误认为已满14周岁的女性
B. 将自己犯罪而免除刑事处罚的行为,不认为是犯罪
C. 对法律上应当被判处管制的行为,行为人不认为是犯罪
D. 对法律上应定的罪名及应判处的刑罚的轻重认识有错
解析:刑法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在法律上的意义有不正确理解或者有关客观事实存在的不正确认识。行为人的认识错误既可能影响罪过的有无与罪过的形式,也可能影响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是既遂还是未遂,还可能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与否。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在理论上一般可分为法律认识错误和事实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应当受到怎样的处罚的错误认识。对法律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是:不免罪责。行为人这种错误不影响定罪量刑,原因在于作为公民应当知道法律,不知法律不是一个可接受的辩解理由。BCD都是法律认识错误,而A项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5.甲善于捕蛇,某日,捕得毒蛇一条,因觉得它形状怪异,花纹奇特,遂将其置于家中一水缸内养着,后发现此蛇酷爱睡觉,且水缸较深,便认为此蛇不会伤人。一天某乙到甲家中,酒醉后洗手,被缸中毒蛇咬伤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试问,甲的主观态度是:(4)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疏忽大意的过失
解析:犯罪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此案中,甲的主观态度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所以排除了A、B。
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区别在于:(1)在认识因素上,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有所预见,而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本没有预见;(2)在意志因素上,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虽然都持排斥态度,但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轻信能够避免,而疏忽大意的过失是粗心大意没有预见到危害结果可能发生。本题中,甲知此蛇为可能伤人的毒蛇,对此已有预见,但认为水缸较深,蛇爱睡觉这两方面的原因便可避免蛇伤人,显然是过于自信的主观态度。
6.刘某某日休假,主动携邻居6周岁小孩去一塌陷区游泳,到了傍晚,刘某喊了几声小孩的名字,见没人答应,便径直回家了,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告知邻居,第二天,在塌陷区发现小孩的尸体。刘某行为属于:(4)
A. 故意杀人
B. 意外事件
C. 过失致人死亡
D. 不构成犯罪
解析: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且有能力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犯罪。行为人负有的某种义务一般包括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如消防队员有灭火的义务)、行为人先前行为带来的义务等三种情况。不作为犯罪可以构成间接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本题中刘某不明知小孩会死亡的结果,因此不属于故意,而是属于违反先前行为带来的注意义务的过失犯罪。刘某与邻居小孩本来没有任何法定或职务上的义务,但由于刘某带邻居小孩去塌陷区游泳的行为使得某种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处于危险状态,因而要求刘某要尽到注意和保护小孩的义务,后来刘某因为疏忽大意,而导致小孩溺水身亡,所以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7.夏某在封闭的高速公路行使时,突然一行人横穿马路,夏某刹车不及,将该行人撞死。夏某的心理态度属于:(8)
A. 过于自信的过失
B. 疏忽大意的过失
C. 间接故意
D. 没有任何过失
解析: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夏某不可能知道会突然有行人横穿马路,所以C不对。应当说,夏某在封闭的高速公路上行使,是可以合理信赖不会有人横穿马路的,这时不能将遵循交通规则的行为认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所以本题答案为D。
8.路某(15岁)先后唆使赵某(15岁)杀死李某;唆使蔡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 2000余元;伙同王某(15岁)采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了同学张某(15岁)人民币50元,没有使张某身体受伤,也没有影响张某到校正常学习。路某的行为构成何罪?(1)
A. 故意杀人罪
B. 绑架罪
C. 抢劫罪
D. 抢劫罪、绑架罪
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9条第1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根据上述规定,路某虽然教唆他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绑架两种犯罪行为;但是由于其只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只承担在其年龄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即只对故意杀人罪承担刑事责任。故本题选A项,B、D不能选。
对于路某的抢劫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学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因此路某的抢劫行为不够成抢劫罪,C项也不能选。
9.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
A. 甲违反海关法规,将大量黄金运输进境,不予申报,逃避关税。甲的行为成立走私贵重金属罪
B. 乙生产、销售劣药,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了5万元。乙的行为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 丙在自己的35名同学中高息揽储,吸收存款100万元,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贷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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