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刑法学(犯罪构成)模拟试卷2
单项选择题
1.甲因家中停电而点燃蜡烛时,意识到蜡烛没有放稳,有可能会倾倒引起火灾,但想到如果就此引起火灾,反而可以获得高额的保险赔偿,于是外出吃饭。后来果然引起火灾,并将邻居家的房屋烧毁。甲以失火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获得赔偿。对于此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
A. 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
B. 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C. 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
D. 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解析:放火罪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可由作为和不作为的方式构成。甲没有放稳蜡烛的先前行为,属于过失的作为行为;对于引起火灾的危险,甲负有消除危险的义务,这属于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甲实施的不扶稳的后行为,系不作为行为。在因果关系上,火灾结果与甲不扶稳蜡烛的行为有因果关系。按题意,甲对火灾结果系故意,不能被先前的过失行为包容。后行为可独立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故A选项正确。B选项说法错误。甲向保险公司虚假索赔,是制造保险公司财产损失的行为,属于作为犯,构成保险诈骗罪。故C、D选项说法错误。
2.甲明知乙要杀人,还为乙提供管制刀具,造成被害人死亡。法院认定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具备(B)
A. 基本的犯罪构成
B. 修正的犯罪构成
C. 标准的犯罪构成
D. 派生的犯罪构成
解析:基本的犯罪构成,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指以基本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修正的犯罪构成通常包括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等形态,以及共同犯罪形态,如帮助犯、教唆犯等。简言之,基本的犯罪构成指的是一个人实施犯罪的完成形态,修正的犯罪构成属于多个人的共同犯罪,或者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本题中,甲为乙杀人提供犯罪工具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帮助犯,出现共同犯罪的形态,故属于修正的犯罪构成。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标准的犯罪构成,又称普通的犯罪构成,指刑法条文对具有通常社会危害程度的行为所规定的犯罪构成。派生的犯罪构成,指以标准的犯罪构成为基础,因为具有较轻或较重的法益侵害程度而从标准的犯罪构成中派生出来的犯罪构成。后者相对于标准的犯罪构成的处罚基准形态而言属于处罚减轻或加重的形态,包括减轻的犯罪构成与加重的犯罪构成。标准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属于量刑有关的犯罪构成,本题中并未涉及如何处罚问题,故CD选项错误。
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属于(B)
A. 一般客体
B. 同类客体
C. 简单客体
D. 复杂客体
解析: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共同侵害的社会利益。同类客体是一类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利益的共同属性。犯罪的同类客体概括的是一类犯罪的共同属性,是对犯罪进行分类的基础。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按照同类客体把所有的犯罪分为十大类,并以此为基础构筑刑法分则体系的。刑法分则的章节名称,既是一类犯罪的名称,一般也反映出一类犯罪侵犯的共同客体即同类客体。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刑法分则第四章的章节名称。B选项正确。
4.甲早就暗藏杀杨某之心,某日甲梦游中用水果刀杀死来家里做客的杨某一家五口。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D)
A. 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 甲构成故意杀人罪
C. 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 甲不构成犯罪
解析: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在意识支配之下实施的危害社会并被刑法禁止的身体活动。梦游人的无意识动作,没有人的意识支配,则不能认为是危害行为。现代刑法禁止对思想定罪处罚,所以,任何犯罪都不能缺少危害行为,无危害行为则无犯罪,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D选项正确。
5.某住宅突发大火,甲急忙逃跑,跑到楼下想起自己的孩子还在屋子里睡觉,但火势太大甲无法返回,最终导致孩子死亡。甲的行为(D)
A. 构成失火罪
B. 构成遗弃罪
C. 构成故意杀人罪
D. 不构成犯罪
解析:本题考点是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不作为犯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行为人能够履行义务;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甲虽然有作为的义务,并且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了危害后果,但由于火势太大,甲没有作为的能力,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并且,甲也没有实施作为的行为,所以本题选择D选项,甲不构成犯罪。
6.下列关于特殊人群的从宽处罚规定,说法正确的是(D)
A. 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C.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处罚
D.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根据《刑法》第17条第4款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中的“应当”应理解为“必须”,即不允许有例外,凡是未成年人犯罪都必须予以从宽处罚。A选项错误。《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于其并非完全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此仅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而不包括免除处罚。B选项错误。生理醉酒的人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原因自由行为”,是指有责任能力的行为人在一时丧失责任能力的状态下实施了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但对于是否陷入这种无责任能力的状态,行为人可以自由决定。因此,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且没有从宽处罚的规定。C选项错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由于其重要的生理功能的丧失而影响其接受教育,影响其学习知识,并进而影响到其辨认或控制能力,因此《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选项正确。
7.甲明知自己的枪法很差,但为了杀乙,也顾不了那么多了,遂从100米外向乙开枪,没想到居然打中了乙,致乙死亡。此案中甲杀害乙的罪过形式是(A)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疏忽大意的过失
D. 过于自信的过失
解析: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甲抱着希望乙死亡的态度开枪,并意识到可能会发生乙死亡的结果,在认识因素上是明知可能会发生危害结果,在意志因素上追求结果的发生,完全符合直接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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