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13
单项选择题
1.关于法的现代化,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D)
A. 法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法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过程
B. 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过程
C. 对于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国家,外来法律制度与本土法律文化之间往往存在紧张关系
D. 在当代社会,法的现代化表现为法的西方化
解析:法的现代化是指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法的现代性因素不断增加的过程。法的现代化有两种类型: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过程;外源型法的现代化具有被动性和依附性,而且外来法律制度与本土法律文化之间往往存在紧张关系。尽管西方法的现代化程度很高,但是法的现代化并不等于法的西方化。
2.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有关民族地方立法权的情形哪一个是错误的?( ) (C)
A. 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B.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 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其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 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解析:《立法法》第6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因此,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批准。
3.某县政府批准征收耕地10公顷,以出让方式转让给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A. 上级政府应当撤销批准文件,批准文件自撤销之日起溯及失去效力
B. 给予县政府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C.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归还该幅土地
D.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有权就自己的损失要求赔偿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1款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可知,B、C、D选项的说法均正确。非法批准、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即自始当然无效,并不是被撤销后失效,所以A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4.以下对土地的利用方式符合法律的是( ) (D)
A. 在某国有土地所有权上设定抵押权
B. 某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本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与某公司联营
C. 以某国有土地所有权入股
D. 某村民把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某外村村民
解析:《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7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根据该条规定,只能在国有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不能在土地所有权上设定抵押权,所以A选项不正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9条规定:“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人股。”根据该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入股,但是不能以国有土地所有权入股,所以B选项不正确。
《土地管理法》第60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人股、联营等方式举办企业,但是不能以土地所有权联营,所以C选项不正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正确。
5.原则上条约只对当事方有拘束力,不能约束第三方。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条约会对第三方产生法律效力。例如关于苏伊士运河的1888年《君士坦丁堡公约》中规定,苏伊士运河对所有的国家开放。关于这种为第三方创设权利的条约的效力,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 (C)
A. 第三国只有在加入或批准该公约后,才能享有此项权利
B. 只有在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后,才能享有此项权利
C. 若第三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则可以推断其同意接受这项权利
D. 由于第三国非条约当事方,此项权利可以由缔约国任意取消或变更
解析:关于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条约法公约》做了如下的规定:(1)如果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刨设一项义务,必须经第三国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才能对第三国产生义务。(2)当一个条约有意为第三国创设一项权利时,原则上仍应得到第三国的同意。但是,如果第三国没有相反的表示,应推断其同意接受这项权利,不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示接受。(3)条约使第三国担负义务时,该项义务一般必须经条约各当事国与该第三国的同意方得取消或变更。条约使第三国享有权利时,如果经确定原意为非经该第三国同意不得取消或变更该项权利,当事国不得随意取消或变更。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C项。
6.目前对于我国内地和香港之间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我国人民法院一般依照 ( )办理。 (B)
A. 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B. 我国内地与香港之间订立的有关仲裁裁决执行的安排
C. 《民事诉讼法》第269条有关仲裁承认与执行的规定
D. 互惠原则
解析: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前,内地和香港相互承认执行仲裁裁决的依据是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香港回归后,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内不同法律区域间的司法协助,不应再适用公约。 1999年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成为承认与执行的依据,因此B为正确选项。值得指出的是,澳门与内地并没有类似的安排,只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申请承认与执行,人民法院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7.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下列哪一项既违反了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又违反了其中关于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 ) (B)
A. 当地成分要求
B. 贸易平衡要求
C. 进口用汇要求
D. 国内销售要求
解析:当地成分要求,是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国内产品或自任何国内来源的产品;贸易平衡要求,是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的进口产品限制在与其出口的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关的水平;进口用汇要求,是限制企业使用外汇,从而限制进口产品;国内销售要求,是限制企业产品出口或供出口产品的销售。从上述各项的含义来看,当地成分要求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而进口用汇要求和国内销售要求违反了取消数量限制规则。只有选项B贸易平衡要求是既违反了国民待遇又违反了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所以选择B。
8.李某为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1997年该律师事务所经某市编制委员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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