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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练习试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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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练习试卷1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D)

A. 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扩大解释

B. 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应当禁止的类推解释

C. 将伪造货币罪中的“伪造”解释为包括变造货币,属于法律允许的类推解释

D. 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属于缩小解释

解析:A项,将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性在内的人,属于类推解释,违背立法原意,也不符合一般的语言习惯,无论如何解释,“妇女”也无法将男性包括在内,解释不能违背常识,故A项错误。B项,故意杀人罪中的人指的是所有的有生命的人,既包括精神正常的人,也包括精神失常的人,故将故意杀人罪中的“人”解释为“精神正常的人”,属于缩小解释,而非类推解释,在此种情况下这种解释也是被禁止的,故B项错误。C项,伪造和变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伪造的社会危害性要大于变造的社会危害性。将伪造解释成为包括变造,属于法律不允许的类推解释,刑法已有变造货币的罪名,即变造货币罪,不需要类推。《刑法》第173条规定: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C项错误。D项,一般意义上的“情报”包括一切有价值的信息技术资料。而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中的“情报”范围则要窄得多,将其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符合立法原意,属于缩小解释。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2.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C)

A. 甲警察接到丙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其妻。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

B. 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C. 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D. 《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解析:不作为,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不作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该特定义务;(3)行为人没有履行该特定义务。其中“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和先行为引起的义务等。

A项,甲是警察,有制止犯罪的特定法律义务,这是因其职务所产生的义务,甲未履行这种义务,构成渎职犯罪。而刘某是县卫生局长,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虽也有义务制止犯罪,但这一义务并非是从其职务产生的特定法律义务,因而刘某未履行这种义务只应受到违纪处分,不构成渎职犯罪,所以A项错误。

B项,甲携未成年人乙外出,便有义务保证乙的安全,虽然事故不是甲造成的,但是其有携乙外出的先行行为,故甲对乙负有救助的法律义务,其不履行这种义务导致乙死亡的严重后果,甲的不作为构成犯罪,所以B项错误。

D项,《消防法》的该条规定属于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倡导性规定,不属于强制性规定,故过路人并不负有报警的法律义务,其不作为不构成犯罪,所以D项错误。

C项,由于刑法规定持有型犯罪的目的是禁止人们持有违禁物,而不是命令人们将违禁物上交,因此行为人在正当获得违禁物后,没有将违禁物上交,而是直接将其毁弃的,不构成非法持有违禁物的犯罪。这种处理方法也符合立法本意,因为立法者的目的是禁止违禁物继续流转、危害社会,因此将其毁弃已足以达到此目的。本题中,甲将毒品冲入下水道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所以C项正确。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3.下列关于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B)

A. 甲、乙二人没有意思联络,分别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致死量50%的毒药,二人行为的重叠达到了致死量,丙吃食物后死亡。甲、乙二人的行为都与丙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B. 甲十分妒忌乙拥有的财产,就希望乙破产,于是积极鼓励乙炒股。一次股市大跌,乙真的倾家荡产,甲的主观愿望与乙的破产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 甲与其两个朋友对乙实施故意伤害行为,造成乙的重伤。经法医鉴定,该重伤是由背部遭钝器一击所致。甲的两个朋友每一个人都持有钝器,但无法查明乙的重伤到底是谁所持的钝器造成的。甲等三人的伤害行为与乙的重伤结果都有因果关系

D. 下午3时执行死刑,在执行人正在扣动扳机的瞬间,被害人的父亲甲疯狂地冲进执行场地,推开执行人,自己扣动扳机打死了死刑犯乙。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

解析:因果关系是一种客观联系,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行为人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不影响对因果关系的认定。一个危害结果完全可能由数个危害行为造成。因此,在认定某种行为是某种危害结果的原因时,不能轻易否认其他行为同时也是该结果发生的原因。A选项中的情形属于重叠的因果关系,即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行为,单独不能导致结果的发生,但合并在一起造成了结果,这两个行为都与结果有因果关系,故A项说法正确。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通常指的是被刑法禁止的行为与结果的联系。因此,仅仅想利用某种主观愿望希望发生的风险导致危害结果,不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选项B中甲的行为与乙的破产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故B项说法错误。C选项中的情形不属于典型的同时伤害,只有一人的行为致重伤,但无法认定到底是何人所为,故甲等三人的伤害行为与乙的重伤结果都有因果关系。因此,C项说法正确。D项中的情形属于假定的因果关系,即虽然某行为导致结果发生,但即使没有该行为,由于其他情况也会产生同样的结果,一般认为,这个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故D项说法正确。依题意,B项当选。

4.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选项?(A)

A. 贪污贿赂罪一章中的犯罪,以及侵犯人身权的刑讯逼供、报复陷害、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等犯罪的主体均是特殊主体

B. 脱逃罪的主体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和依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C. 传播性病罪要求主体是患有严重性病的人,是一般主体

D. 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解析:根据《刑法》第316条的规定可知,脱逃罪的主体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管制的特点是限制自由、不予关押、公安执行、群众监督,所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不可能成为脱逃罪的主体,故选项B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根据《刑法》第305条的规定可知,伪证罪的主体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不包括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所以选项D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依据《刑法》各条文,可知贪污贿赂罪一章中的犯罪,以及侵犯人身权的刑讯逼供、报复陷害、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等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故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根据《刑法》第360条的规定,传播性病罪的主体必须是患有严重性病的人,是特殊主体,所以选项C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因此,A项当选。

5.甲欲杀乙,甲知乙有穿黑风衣的习惯,深夜,在乙回家的必经路上,甲见一黑衣人,遂认为是乙,于是开枪杀死了黑衣人。过后甲知他杀的非乙,而是路人丙。下列哪些判断符合甲对丙死亡所持的态度?(D)

A. 间接故意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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