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部 > 试卷一 >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模拟试卷81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模拟试卷81

本单篇文档共60265字,内容预览3500字,预览为有答案版,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空白卷版和有答案版,同时也有司法类法律职业资格整科真题模拟题,讲义课件,思维导图,易错高频题等下载。
试卷一 模拟试卷 3919人下载
价格: 2.00 原价:¥9.60
收藏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模拟试卷81

单项选择题

1.A携带2000元现金邀请朋友共8人到餐馆吃饭。饭后发现账单金额超过9000元,自己所带的现金不足以支付饭钱,为免除债务,A即安排朋友先后借上厕所的机会,翻窗逃跑,最后A自己也偷偷离开了饭店。店主事后向警方报案。请问A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1)

A. 不构成犯罪

B. 诈骗罪

C. 盗窃罪

D. 强迫交易罪

解析:根据刑法第3条的规定,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在法无明文之时,不成立犯罪;在法律有规定时,应当合理解释刑法,只有确定犯罪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构成要件的要求时,才能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A的行为事实上使店主受到了损失,A也有恶意逃避债务的意思,但是其并不构成诈骗罪、盗窃罪和强迫交易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有诈骗的意思,同时还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并且该故意在行为实施当时就具备。但A在消费的当时,并不具备非法占为己有的意思,所以其行为并不符合成文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盗窃罪要求行为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本案中行为人在餐馆就餐是公开的,显然不构成本罪;强迫交易罪要求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本案中行为人并未强买强卖,不构成本罪。因此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对本案应依据民事法律进行处理。故选A。

2.王某,男,1987年2月27日出生。2003年2月27日,王某趁李某全家外出游玩,翻墙进入李某院子中,并偷偷溜进李某的卧室。在一通翻箱倒柜之后,王某共搜集到现金5000元、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13000元)和其他一些小首饰。正在王某准备翻墙逃跑的时候,李某的表哥朱某来李某家串门,恰好看见王某在墙上。朱某大声呵斥王某,要求其把李某的东西全都放下。但王某不予理睬,反而从墙上跳下,向远处逃跑。朱某一把扯住王某的衣服,但王某从兜里快速取出一把匕首向朱某的心脏刺去,朱某应声倒地。后朱某被送至医院时已经死亡。那么应当如何处置王某?( )(4)

A. 以抢劫罪论处

B. 以盗窃罪论处

C. 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D. 王某不构成犯罪

解析:首先,计算年龄应以实足周岁为准。由题干可知,2003年做案时,王某尚未满16周岁。所以王某只可能涉嫌法定的八类犯罪。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由此可见,在类似本案的情形下,已满14未满16的未成年人将不会被认定为抢劫罪,而会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应选C。[陷阱]本题要注意刑事责任年龄,犯罪时王某不满16岁。值得注意的是,已满16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进行同样的行为,就会被定性为抢劫罪。

3.甲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内安放了防卫装置,以防被盗。安装后自己用手试验,有明显触电感觉。某日晚,乙撬门侵入甲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击为轻伤,甲的行为是什么性质?( )(2)

A. 故意伤害罪

B. 正当防卫

C. 防卫不适时

D. 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犯罪

解析:在刑法中,正当防卫具备5个条件:(1)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行;(4)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5)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本题中,乙侵入甲的住宅内企图实施盗窃,构成不法侵害;并且不法行为正在实施过程中;防卫装置仅对乙本人实施,甲将防卫装置安放在自己家中,目的是以防被盗;乙遭电击致轻伤,未超出必要限度。因此,甲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答案应为B。

4.甲是一个以打猎为生的猎户,一天,甲在一片人迹罕至的森林里狩猎,看到前方不远处草丛中风吹草动,有个白色的影子闪了一下,他以为是只野兔,便开枪射击。结果上前看时,发现是一白头发的老头被打死了,原来这个白头发的老头在这里采药。请问甲的行为是:( )。(8)

A. 过于自信的过失

B. 疏忽大意的过失

C. 过失致人死亡

D. 意外事件

解析:过于自信的过失是对有可能会发生的事有预见,并且轻信能够避免;疏忽大意的过失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过失致人死亡也要求有预见的义务。意外事件则是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甲在人迹罕至的森林里狩猎,不可能预见到草丛中会有人,也就是说,对于老头的存在,甲并没有注意义务,而甲对于老头的死亡也并非持希望和放任的态度,因此,老头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答案为D。

5.2006年6月1日是某甲(14周岁)和某乙(16周岁)的生日,两人上午一起去某网吧上网,因欠网吧钱遭受老板奚落,心怀恨意,遂在下午买了两桶汽油浇在网吧门口,刚点燃便害怕了,喊了一声“救火呀”便逃跑了,后来因为群众发现及时,将火扑灭了。请回某甲和某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8)

A. 犯罪既遂;犯罪既遂

B. 犯罪未遂;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犯罪中止

D. 不是犯罪;犯罪既遂

解析:本题重在考察刑事责任年龄的起算点,是从14周岁生日的第二天算起。而在本案中某甲实施放火行为时是在其生日当天,不能认为某甲已满14周岁。因而某甲对放火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在本案中,某乙已经完成了放火行为,是由于其他群众及时发现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但是放火罪属于危险犯,只要放火行为完成,即构成放火罪。既已成立既遂就不能再成立其他形态,因而也不成立犯罪中止。答案D正确。

6.李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4)

A. 法令行为

B. 紧急避险

C. 正当防卫

D. 自救行为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刑法中常见的违法阻却事由,难点在于什么是正当防卫中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根据《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结束的时间通常为侵害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自动中止、逃离现场等。本题中,陈某抢走甲的财物时尚未逃离现场,所以不法侵害尚未结束,甲在此时将其撞伤夺回财物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故C选项正确。关于A项,甲的行为并不是依照有效的法律、法规所实施的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执行命令的行为,所以不是法令行为,故A错误。关于B项,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最显著的区别之处在于,正当防卫损害的对象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是无辜的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题中并未涉及到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B项错误。关于D项,自救行为是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在通过法律程序、依靠国家机关不可能或者明显难以恢复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进行救济的行为。自救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了不法侵害,不论侵害是刚刚结束还是过了一段时间;以此区别于正当防卫。(2)通过法定程序、依靠国家机关已经不本题有一定难度,考生务必掌握刑法中常见的违法阻却事由之间的相互区别并学会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可能或者来不及挽回损失,只有当场实施自救才能恢复;以此区别于事后报复。(3)救济手段具有适当性。

7.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4)

A. 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

本文档预览:3500字符,共60265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

剩余未完,查看全文
收藏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模拟试卷81

推荐资源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热线

官方客服

如遇问题,请联系客服为您解决

电话客服:

客服微信:pujinet

工作时间: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公众号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