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练习试卷2
多项选择题
1.顾客连某从甲商场买了一瓶乙工厂生产的新鲜果汁饮料,喝后中毒住院,共花去住院费等.共计1200元。经查,该饮料由甲商场委托丙公司运输,丙公司在运输时未采取冷藏措施,导致饮料有一定程度变质,运回后甲商场放在丁仓储公司储存,丁公司在仓储时亦未采取冷藏措施,致使饮料进一步变质。连某可以向( )请求赔偿。(A,B)
A. 乙工厂
B. 甲商场
C. 丙公司
D. 丁公司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22条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由于仓储者、运输者的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仍应当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然后向仓储者、运输者追偿。而消费者不能直接向仓储者、运输者追究民事责任,故AB正确,CD错误。
2.下列各项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A,B,C)
A. 王某和张某离婚,法院判决儿子王小某和张某一起生活。王某不服判决,利用探望儿子的机会将王小某带走,不让他和张某见面。张某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 赵某因与王某有仇,在王某不幸死亡后,到处散布王某的死亡是因为其生活不检点造成的谣言,王某的儿子请求赵某赔偿精神损害
C. 刘某将其与父亲(已故)的惟一一张合影照片交给红花照相馆翻印,红花照相馆不慎将该照片遗失,刘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D. 甲乙均为钢材厂,甲到处散布乙厂生产的钢材是劣质钢材的虚假事实,极大地损害了乙厂的商业信誉,乙厂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2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所以选项A当选。根据第3条规定选项B正确。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所以选项C当选。第5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选项D错误。
3.个体户甲骑三轮车在马路上正常行驶,突然,三轮车车轮将一块石头碾压进出,刚好击中路旁人乙头部,乙受伤,后花掉医药费4万元。下列处理意见不当的是:( )(A,B,C)
A. 对乙所受损失应由甲承担,不足部分由乙自行承担
B. 对乙所受损失应由甲承担
C. 对乙所受损失应由乙自行承担
D. 对乙所受的损失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故只有D正确。
4.付某30岁,无业。付某的邻居赵某15岁,是间歇性精神病人。2008年3月2日,付某见赵某在街边玩,便对赵某说:“你要能将李家的狗砸死,我就送你一辆自行车”。赵某就捡起一块石头,趁李某家没人,钻到李家将李某家的黄狗(市价500元)砸死,然后跑回来向付某要钱,付某拒绝。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B,D)
A. 付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否则赵某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B. 如果赵某的父亲追认付某与赵某的约定,则付某应当按照约定送赵某自行车
C. 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付某应当负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D. 若李某要求赔偿狗的损失,赵某的父母应当负主要责任,付某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析:无论按照年龄还是精神状态,赵某都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合同法》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但是,赵某所实施的行为不是合法的合同行为,而是侵权行为。故AB错误;《民通意见》第148条第3款规定:“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之规定,监护人对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本题中赵某虽然是侵权的实行人,但也应当由付某承担主要责任,赵某的父母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故C对D错。
5.王某以5万元从甲商店购得标注为明代制品的瓷瓶一件,放置于家中客厅。李某好奇把玩,不慎将瓷瓶摔坏。经鉴定,瓷瓶为赝品,市场价值为100元,甲商店系知假卖假。王某下列请求哪些是合法的?( )(A,B,D)
A. 要求甲商店赔偿10万元
B. 要求甲商店赔偿5万元
C. 要求李某赔偿5万元
D. 要求李某赔偿100元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题中,甲商店知假卖假,有欺诈行为,应双倍赔偿王某的损失,因此A选项正确。同时,是否要求双倍赔偿为王某权利,其要求甲商店照销售原价赔偿也符合法律规定,因此选项B正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李某由于过失摔坏王某的瓷瓶,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但侵权责任为补偿责任,应以瓷瓶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责任,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
6.甲公司经营空调买卖业务,并负责售后免费为客户安装。乙为专门从事空调安装服务的个体户。甲公司因安装人员不足,临时叫乙自备工具为其客户丙安装空调,并约定了报酬。乙在安装中因操作不慎坠楼身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B,D)
A. 甲公司和乙之间是临时雇佣合同法律关系
B. 甲公司和乙之间是承揽合同法律关系
C. 甲公司应承担适当赔偿责任
D. 甲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1)雇佣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在工作完成时给付报酬的合同。雇佣的根本目的在于给付劳务,以劳务本身为其标的,不对劳务产生的结果负责任,即使受雇人的劳务未产生预期的结果,该受雇人仍可以受领报酬。而承揽的目的在于劳务的结果,即它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人提供劳务仅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其只有在完成一定工作时,才能请求报酬。从本题题面看,甲乙之间的合同的目的是完成安装空调这一工作,而不是仅仅在于提供劳务,只有安装好空调,乙才可以取得相应的报酬。因此,甲乙之间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A项错误,B项正确。(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题中,乙是专门从事空调安装服务的个体户,是由于自己在安装中操作不慎坠楼身亡,甲对定作、指示和选任并无过失,因此,甲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C项错误,D项正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B、D。
7.朱毅雇姜一潭、程岩坦为其建房。某日,姜、程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小孩父母向朱索赔,朱辩解该损害系姜、程造成,应由他们二人负责。姜、程则认为自己是朱毅所雇,且小孩自己跑到工地玩耍,父母看管不严,故无论怎样也不是他们二人的责任。小孩父母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B,C,D)
A. 由朱毅承担责任,因朱毅是雇主
B. 由姜、程承担责任,因损害是他们二人过错所致
C. 由小孩父母承担责任,因其疏于监护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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