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6
不定项选择题(含4小题)
张三向C市D区人民法院起诉李四,要求其偿还欠款5000元,但借据丢失,又未能提供其他有力证据,故一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张三的起诉,张三提出上诉,并在二审中提供了失而复得的借据,请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本案被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对经重审作出的判决:(AB)
A. 张三可以提出上诉
B. 李四可以提出上诉
C. 张三、李四均不得提出上诉
D. 如不服只能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解析:二审案件被发回重审后,适用一审普通程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裁判,仍可提起上诉,故选项A、B正确,当选。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可以:(AB)
A. 在C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
B. 在D区人民法院进行
C. 在张三找到借据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
D. 在二审人民法院选择的任一地方进行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因此,A、B项正确,当选。
3.金龙钢材厂拖欠飞虎运输公司50万元,经法院裁判后进人强制执行程序,但金龙钢材厂拒不执行,则以下人民法院对其采取的特别执行措施中说法正确的有:(A,C)
A. 人民法院可以对金龙钢材厂的法定代表人李某采取限制出境的措施
B. 在采取限制出境期间,金龙钢材厂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此限制措施
C. 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将金龙钢材厂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信息公布在当地大小报纸上
D. 飞虎公司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布信息,但有关费用由飞虎公司负担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执行问题解释》)第37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被执行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对其法定代理人限制出境。因此,A项正确。《执行问题解释》第38条规定:在限制出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债务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解除限制出境措施;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可以解除限制出境措施。B项错在“应当”二字上。《执行问题解释》第39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1条的规定,执行法院可以依职权或者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布。媒体公布的有关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布的,应当垫付有关费用。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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