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部 > 民法学(本科类) >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63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63

本单篇文档共13256字,内容预览3500字,预览为有答案版,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空白卷版和有答案版,同时也有公务员类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整科真题模拟题,讲义课件,思维导图,易错高频题等下载。
民法学(本科类) 模拟试卷 5439人下载
价格: 1.00 原价:¥9.60
收藏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63

单项选择题

1.依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的民事责任,正确的选项是( )。(B)

A. 由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 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C. 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D. 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D)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国家主席

D. 国务院

解析:《物权法》第45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 )。(C)

A. 法人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

B. 法人只承担一定数额上的责任

C. 法人只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

D. 法人只以其一定的财产承担责任

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制是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直接责任,其创立人和成员仅以自己投资的财产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度。

4.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A. 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

B. 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

C. 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

D. 乙应赔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

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正确,不选。

5.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 )。(B)

A. 停止侵害

B. 罚款

C. 返还财产

D. 赔礼道歉

解析:罚款是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除ACD三项外,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还包括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6.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D)

A.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C.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 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特征包括:(1)应是平等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2)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3)应是合法行为。本题中,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加两级工资的约定并不属于民法上的后果,且是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行为,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和特征。因此,该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7.甲将对乙享有的8000元债权转让给丙,后乙陷于破产,丙仅分得1000元债权,丙能否就未获清偿的7000元债权,向甲请求给付?( )(D)

A. 能,因为债权让与以后,原债权人即成为债务人的保证人

B. 能,因为对转让的债权让与人须负瑕疵担保责任

C. 不能,因为对转让的债权让与人无须负瑕疵担保责任

D. 不能,因为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不负担保责任

解析:在债权让与中,原债权人脱离了与原债务人的关系,新的债权人成为原债务人的债权人。原债权人只是对原债权的合法有效性负担保责任,而不对原债务人的履行能力负担保责任。原债权人在债权让与后不为债务人的保证人,故本题D项正确。

8.李某与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李某欲购买租赁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人方某表示同意,该房犀所有权自( )时转移。(B)

A. 李某占有房屋

B. 办理陔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C. 该房屋租赁合同生效

D. 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

解析:《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转让,经依法办理登记后,所有权转移。故本题答案选B。

9.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 )的权利。(A)

A. 直接支配和排他

B. 间接占有和支配

C. 直接占有,间接支配

D. 间接占有,直接支配

解析:《物权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A项正确。

10.高中生钱某于1993年9月2日出生。2011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2000元。钱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2012年2月,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A)

A. 钱某承担,冈钱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B. 钱某之父承担,因钱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 主要由钱某之父承担,钱某适当赔偿

D. 主要由钱某承担,钱某之父适当赔偿

解析:根据《民通意见》的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钱某虽然在2011年6月1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但到李某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医药费时已是2012年2月,此时钱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有劳动收入。因此,依法该民事责任应由钱某自己承担。

11.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内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有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

A. 甲公司应当付款

B. 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 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 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解析:《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虽然乙因故辞职,但是因为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使丙餐厅有理由相信乙是有代理权的,形成表见代理,所以甲公司应该付款。

12.公民参与个人合伙关系,( )出资。(A)

A. 可以用实物

B. 必须用资金

C. 必须用资金或技术

D. 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解析:个人

本文档预览:3500字符,共13256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

剩余未完,查看全文
收藏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民法学-本科类)模拟试卷63

推荐资源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热线

官方客服

如遇问题,请联系客服为您解决

电话客服:

客服微信:pujinet

工作时间: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公众号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