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全部 > 试卷一 > 经济法练习试卷7

经济法练习试卷7

本单篇文档共20387字,内容预览3500字,预览为有答案版,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空白卷版和有答案版,同时也有司法类法律职业资格整科真题模拟题,讲义课件,思维导图,易错高频题等下载。
试卷一 章节练习 822人下载
价格: 0.60 原价:¥9.00
收藏

经济法练习试卷7

单项选择题

1.长生公司拟拆除该单位的污水处理设施,下列叙述中,符合环境保护法要求的是:( ) (C)

A. 该设施确有必要拆除的,公司可以自行拆除,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 该没施确有必要拆除的,公司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拆除

C. 该设施确有必要拆除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拆除

D. 该设施确有必要拆除的,必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和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拆除

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26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此可见,本题的正确选项应为C。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应采取的措施是:( )(C)

A. 必须立即责令产生环境污染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减轻危害

B. 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减轻危害

C. 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减轻危害

D. 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当地卫生防疫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减轻危害

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32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由此可见,本题的 C项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3.某法学院校的四位同学张、王、李、赵就关于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应如何解决展开讨论,下列哪一位同学的表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 (B)

A. 张同学认为:“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B. 王同学认为:“可以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 李同学认为:“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D. 赵同学认为:“先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1条的规定,对环境污染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解决,当事人可以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环保部门进行处理不是必经程序。据此,CD项的表述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正确理解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答复》,对环保部门处理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所以B选项正确。

4.甲市一家养鸡专业大户周某养的鸡于2002年3月开始出现拉稀、消瘦等症状,4月就有500多只鸡死亡,到5、6月份死鸡数量逐渐增加,周某买了很多药都没能遏制死鸡,至2002年7月,周某共死鸡6000多只,购鸡苗和饲料等直接经济损失12000元,如果鸡长成,则每只按市场价可卖6元。周某不得不停止了养鸡。周某多方调查,发现临近的华益化工厂新增了化学产品品种,其厂内的废水经过一条处理线直接储存在场内的废水池里,该储水池距离周某养鸡场仅十多米,周某怀疑是化工厂的废水池污染了地下水,导致他养的鸡饮水中毒而死,因此,周某(C)

A. 法院不会支持周某的诉讼请求,因为,已经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

B. 周某应当证明他的死鸡与华益化工厂的污染存在因果关系

C. 如果法院判决化工厂赔偿周某,赔偿数额应当是36000元,包括周某的可得利润

D. 华益化工厂可以通过证明自己遵守了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且没有进行污染物排放为理由进行抗辩

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环境民事诉讼时效是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所以选项A错误。法院判绝不是科学裁判,并不要求严格科学的证明污染损害后果和污染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尤其在环境污染民事诉讼中,可以进行因果关系的推定,而且在举证责任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规定,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选项B错误。环境污染损失的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即包括可得利润。所以选项C正确。环境民事诉讼采用的是所谓的无过错责任,污染者不能以排污行为合法、没有过错为理由进行抗辩。所以选项D错误。

5.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环境污染危害的民事法律责任及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的叙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 (D)

A.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个人赔偿损失

B.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

C. 当事人对环保部门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1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行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知,ABC的表述都正确。《环境保护法》第42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所以D选项的表述不正确。

6.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权限和效力的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B)

A. 地方排污标准须报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 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省级人民政府在制定地方排污标准时,可略低于已有国家排污标准

C. 国家排污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排污标准

D.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排污标准

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由此可见,本题中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是正确选项。

7.因环境污染损害提起民事诉讼的,下列关于其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 (C)

A. 诉讼时效是短期时效1年,实行原告负主要举证责任的原则,

B. 诉讼时效是普通时效2年,实行被告负全部举证责任的原则

C. 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3年,实行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的原则

D. 诉讼时效是特殊时效3年,实行原告负全部举证责任的原则

解析:根据《环境保护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

本文档预览:3500字符,共20387字符,源文件无水印,下载后包含无答案版和有答案版,查看完整word版点下载

剩余未完,查看全文
收藏
经济法练习试卷7

推荐资源

客服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热线

官方客服

如遇问题,请联系客服为您解决

电话客服:

客服微信:pujinet

工作时间: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公众号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