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单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
单项选择题
1.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服装的合同,价格条件CIF。货到目的港时,甲公司发现有两箱货物因包装不当途中受损,因此拒收,该货物在目的港码头又被雨淋受损。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40题,单选)(D)
A. 因本合同已选择了CIF贸易术语,则不再适用《公约》
B. 在CIF条件下应由法国乙公司办理投保,故乙公司也应承担运输途中的风险
C. 因甲公司拒收货物,乙公司应承担货物在目的港码头雨淋造成的损失
D. 乙公司应承担因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
解析:本题考查CIF术语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贸易术语和《公约》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的,如果合同中已选择适用贸易术语,不能认为排除了《公约》的适用,A项错误。CIF术语下,货物的风险在卖方在装运港完成交货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因此,运输途中的风险因其已转移至买方,应由买方中国甲公司承担,B项错误。根据《公约》第77条,声称另一方违约的一方,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由于违约引起的损失,如不采取措施,则违约一方可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因甲公司拒收,使货物在目的港码头雨淋造成的损失,应从损害赔偿中扣除。C项错误。根据《公约》第35条,卖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合同未作规定,则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对因包装不当造成的货损应由卖方承担,D项正确。
2.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订立了服装进口合同,信用证付款,丙银行保兑。货物由“铂丽”号承运,投保了平安险。甲公司知悉货物途中遇台风全损后,即通知开证行停止付款。依《海牙规则》、UCP600号及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41题,单选)(C)
A. 承运人应承担赔偿甲公司货损的责任
B. 开证行可拒付,因货已全损
C. 保险公司应赔偿甲公司货物的损失
D. 丙银行可因开证行拒付而撤销其保兑
解析:本题考查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以及信用证。遭遇台风属于自然灾害,根据《海牙规则》,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可以免责,A项错误。本题中,货物投保的是平安险,在平安险下,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属于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C项正确。根据UCP600第4条所确立的信用证独立原则,就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不允许银行以买方与卖方之间对有关基础合同履行的争议,作为不付款、少付款或延期付款的理由;也不允许买方以其与卖方之间的合同履行方面的争议为理由,限制银行向受益人付款。B项错误。保兑信用证,指经另一家银行加以保证兑付的信用证。在保兑信用证下,保兑行的责任相当于本身开证,无论开证行发生什么变化、是否承担兑付责任,保兑行都不得单方面撤销其保兑,D项错误。
3.某燃气公司在办理燃气入户前,要求用户缴纳一笔“预付气费款”,否则不予供气。待不再用气时,用户可申请返还该款项。经查,该款项在用户日常购气中不能冲抵燃气费。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28题,单选)(A)
A. 反垄断机构执法时应界定该公司所涉相关市场
B. 只要该公司在当地独家经营,就能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C. 如该公司的上游气源企业向其收取预付款,该公司就可向客户收取“预付气费款”
D. 县政府规定了“一个地域只能有一家燃气供应企业”,故该公司行为不构成垄断
解析:本题考查市场支配地位、行政垄断。A、B项:根据《反垄断法》第18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
(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
反垄断机构在认定经营者的市场支配地位时,要依据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自然也要界定所涉及的相关市场,所以A项正确。根据上述内容,认定市场支配地位需要参考多种因素,且根据《反垄断法》第19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有证据证明其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所以B项错误。
C项:燃气公司的上游气源企业向其收取预付款与该燃气公司向客户收取“预付气费款”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亦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燃气公司的上游气源企业向其收取预付款的行为不能作为燃气公司向客户收取“预付气费款”的正当理由,所以C项错误。
D项:县政府规定了“一个地域只能有一家燃气供应企业”,该规定本身违反了《反垄断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属于抽象行政垄断,因此不能成为认定燃气公司不构成垄断的依据,所以D选项错误。
4.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关于这句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08年第1题)(C)
A. 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 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
C. 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D. 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
解析:本题应当围绕格言本身进行回答。从常理和法理理解,A项显然不能成立,法律没有这么高的要求和这么广泛的调整范围,首先应当排除。“法律不强人所难”的真正涵义应该是法律的规定、要求不能超越普通人的认知和能力,因此B项的表述是对题中格言的片面阐释。知不知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法律不可能根据知不知晓来规定义务。D项本身的表述是可以成立的,但是与题中的格言没有什么关系,不是对格言涵义的阐释,因此不符合题目的要求。相比而言,C项的表述更加符合“法律不强人所难”这句格言的涵义,为其内在的含义;人如果对不能预见的事项承担过错责任就强人所难了。因此,参考答案为C项。
5.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卷一/2011年第17题)(C)
A. 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 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 《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 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解析:本题是对中国法制史某一朝代具体法律制度的全面考查,有一定难度。
洪武二十六年(1393),明太祖朱元璋仿《唐六典》敕修《诸司职掌》,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和通政使司、都察院、大理寺和五军都督府十门,共十卷,记载了明王朝开国到洪武二十六年前所创建与设置的各种主要官职制度。明英宗时开始编修,《大明会典》,孝宗弘治十五年初步编成,但未及颁行。武宗、世宗、神宗三朝重加校刊增补。《大明会典》基本仿照《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职掌和事例。在每一官职之下,先载律令,次载事例。故《大明会典》就其内容、性质与作用而言,仍属行政法典,起着调整国家行政法律关系的作用。因此,C项“《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的说法不能成立。需要注意的是,《元六典》纯粹为干扰项。其他三项的表述都正确,没有问题。对D项“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不能进行片面的理解,考生不能偏离题意进行自己附加的猜想。
6.甲、乙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乙称甲关于影像制品的进口管制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为此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卷一/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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