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民法)模拟试卷179
单选题
1.董某向吴某借款做生意,欲以一套房屋抵押,并正式订立了抵押合同,只是因嫌办理登记手续费用高而未予以登记;后董某又以其弟弟的一辆暂时闲置的汽车质押给吴某,三方签字订立了质押合同并将汽车交吴某看管,之后董的弟弟要拉几车货物提出用车,吴某也感到车占地方且需要操心看管,即同意董的弟弟把车开走。1年后董某经营亏损无力偿债。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抵押权和质押权。依照法律规定 【 】(D)
A.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B.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C. 抵押与质押均有效
D. 抵押与质押均无效
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因此,房屋抵押合同必须登记,否则不发生抵押权效力;同时,动产质权只有转移动产给债权人时方生效,债权人丧失动产的占有,动产亦不发生效力。
2.关于相邻关系,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B)
A. 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的使用人
B. 相邻权是为需役地人的需要而专门设定的
C. 相邻关系是因不动产的地理位置毗邻而发生的
D. 相邻关系的内容是一方要求他方为自己行使权利而提供方便
解析:
3.2010年7月1日,王某与胡某结婚,2012年5月2日王某父亲去世,2012年9月10日王某与胡某协议离婚,2012年10月8日王某继承其父价值10万元的遗产,胡某知道后,要求分割。该财产 ( )(D)
A. 王某在婚姻存续中只享有期待权
B. 属于王某离婚后所得的财产
C.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D.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本题,王某继承的遗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是夫妻共同财产。又根据《继承法》第2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本题中,虽然王某在离婚后实际分得该遗产,但是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所以选D项,排除B、C两项。A项,应是“夫妻在婚姻存续中都享有期待权”。
4.解除收养关系后,未成年养子女同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 【 】(A)
A. 自行恢复
B. 双方协商处理
C. 法院判决是否恢复
D. 未成年子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决定
解析:《收养法》第29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5.甲、乙外出游玩,向丙借相机一部,用毕甲将相机带回家。丁到甲家见此相机,执意要以3000元买下,甲见此价高于市价,便隐瞒实情表示同意并将相机交付与丁。不久,丁因手头拮据又向乙以2000元兜售该相机。乙见此相机眼熟,便向丁询问,丁如实相告,乙遂将之买下。此时,谁拥有该相机的所有权 ( )(B)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甲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相机卖给善意第三人丁且已经交付.虽然甲是无权处分行为,但丁对该相机的取得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因此该相机的所有权人就是丁。丁再将相机卖给乙的行为,是对相机的有权处分,乙虽然询问并得知了实际情况,但并不妨碍丁与乙买卖合同的有效成立,故乙取得该相机的所有权。故选B项。
6.甲公司依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对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50年;经2年开发建成房屋后转让给了乙公司;乙公司使用1年后又转让给了个人丙。依规定丙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应当为( )(D)
A. 50年
B. 48年
C. 49年
D. 47年
解析: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应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为限。
7.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乙得知,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B)
A. 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B. 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C. 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D. 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
解析:《婚姻法》第10条第3项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该婚姻关系无效。本题中,甲婚前就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久治不愈,满足无效婚姻的构成要件,属于无效婚姻。因此,法院应当判决宣告该婚姻关系无效,而非撤销该婚姻。所以,B项正确。
8.下列行为,可以被代理的有 ( )(D)
A. 遗嘱行为
B. 侵权行为
C. 违法行为
D. 某些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违法行为、侵权行为不得代理是应有之义。另外,民事法律行为中的身份行为,因其有专属性,不得代理,如结婚、离婚、遗嘱等。因此A、B、C三项不适用代理,D项可适用代理。
9.依据现行的《收养法》,以下关于送养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D)
A. 孤儿的监护人不可以作为送养人
B. 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可以决定送养
C. 社会福利机构不可以作为送养人
D.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解析:《收养法》第5条规定,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12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除外。因此本题D项正确。
10.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是 【 】(D)
A. 办理收养公证
B. 订立收养协议
C. 订立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
D. 办理收养登记
解析:《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11.甲与乙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乙仍然使用该房,并按照原合同如数交纳租金,出租人甲照收不误。这表明在原租赁合同期满后 ( )(B)
A. 甲与乙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
B. 甲、乙双方都以积极默认表示原租赁合同关系继续有效
C. 甲、乙都有违约行为
D. 承租人乙侵犯了甲的所有权
解析:根据《合同法》第236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本题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继续有效。A项,租赁关系存在。C项,双方没违约行为。D项,承租人没有侵犯房屋所有权。
12.村民甲(19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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