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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法理学(分析题)模拟试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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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法理学(分析题)模拟试卷2

分析题

当前,少数法治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依然突出,存在滥用职权、贪赃枉法、以案谋私、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充当“司法掮客”等行为;个别执法司法人员丧失职业底线,与违法犯罪分子沆瀣一气,甚至充当黄赌毒、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法治队伍形象。

根据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阐述在当下中国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重大意义。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保障。因为,无论是法律的制定,还是法律的实施,抑或法律的监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每一个层面,都需要高素质的法治人员。同时,法治的高度政治性、专业性和专门性以及技术性,要求必须重视法治专门人才队伍的建设,发挥法治人才的作用。

解析:

2.结合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阐述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的主要方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问题。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坚持依法治权,用宪法和法律法规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

解析:

某市副市长张某喝酒后与其妻子王某吵架,张某一挥拳正好打在王某的太阳穴上致其死亡,法院初审认为应判张某过失致人死亡罪,后因王某的亲戚及邻居怀疑张某有情妇,有谋害王某之意,就在法院门口设立灵堂,后经媒体多方报道,各地群众反应强烈,纷纷要求法院改判,法院迫于各种压力,于是最终判张某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

根据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3.分析该事件所涉及的司法原则。

该事件所涉及的司法原则是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这项原则的基本含义是:首先,司法权的专属性,即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其次,司法权行使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最后,司法权行使的合法性,即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解析:

4.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如何坚持这一(些)原则。

该原则要求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的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力;要求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要求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事,正确适用法律。由此可见,法院受媒体和群众的影响而作出“改判”是违背司法的独立性特点的。同时也反映出,虽然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受任何监督和约束,但这种监督必须是依法定程序进行的,法院不能视各种舆论为对司法权的监督。法院初审有误,舆论要求其改判,是一种监督。

解析:

某日,警察甲正在追捕夺路而逃的抢劫者乙,见路旁停着一辆未锁的摩托车,甲未向旁边站立的车主丙打招呼就骑上摩托车去追乙,丙认为甲抢劫了自己的摩托车,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查明后认为甲是为执行公务,因此可以不经丙允许而使用其车,丙听后认为极不公平。

根据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5.该事件涉及哪些法律推理?

甲和丙所运用的推理都是形式推理,具体来说是形式推理中的演绎推理。形式推理又称分析推理,它是运用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演绎推理又可以称为三段论推理,它是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形式,即从一般的知识推出特殊知识的推理活动。它是一种必然性推理。单从形式推理的角度看,甲和丙的主张都是成立的,最终谁的主张能够成立还取决于实质推理的运用。

解析:

6.这些推理之间存在何种关系?

实质推理是指作为推理的两个前提(事实和法律)存在矛盾或不确定时而采用辩证的方法所作的推理,即实质推理的前提是两个前提不确定而无法进行形式推理。本题材料中,警察甲未经丙允许骑丙的摩托车是侵权行为还是正当行为,即对甲骑车行为的定性是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这一形式推理的前提,而要为甲的该行为定性,只能运用辩证的方法,即在价值判断上是优先保护公共利益还是私人利益,如果优先保护公共利益,则甲的行为就是正当的。甲追赶逃犯是为公共利益,而骑走丙的摩托车侵犯的是私人利益,故从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看,公安机关在实质推理过程中运用了辩证方法,以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确定了甲的行为属正当,然后进行形式推理,即甲不该受到处罚。

解析:

7.恩格斯曾将古希腊的雅典城邦国家称为“高度发达的国家形态”,其原因主要在于,与同一历史时期的其他典型专制国家相比,雅典的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都得到比较充分的发展,具有现代民主政治和法治的某些特点。尽管当时的民主仅仅局限在狭小的城邦和男性公民,而且是一种“群众大会式的直接民主”,当时的法治也并不包含现代法治的许多重要价值,如自由、人权、权利保障等,但有关国家制度的根本问题毕竟是以法律形式确认的,执政官的权力受到法律的制约,而且雅典公民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政治生活的制度化、程序化也有一定程度的体现。

进入中世纪以后,欧洲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政体形式是君主专制。在这种制度下,法律成为统治者的附庸和贯彻独裁者个人意志的工具,“古代文明、古代哲学、政治、法律一扫而光”,曾经在雅典存在过的某些“法治”因素荡然无存。

请运用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对此作出分析。

民主政治与法治的联系密切,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支持,具有内在的共生关系。可以说,较高水平的法律制度和依法治理的原则是雅典民主制度的依据、体现和保障。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和法治理念同时发端自启蒙运动,并在资产阶级革命后逐步转化为现实的政治结构和制度现实,这绝非偶然,而是由二者的内在联系所决定的。历史发展的轨迹说明了民主与法治的共生性,一方面,民主政治的构建和运行必然要实行法治,离开法治就没有民主政治;另一方面,民主又是法治的政治基础,没有民主也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总之,民主政治与法治的一般关系是: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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