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分析题)模拟试卷1
分析题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个地方性法规与宪法相抵触,于是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用该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报请,下文作出决定,宣布该地方性法规无效并指令该省高级人民法院不予采用。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作出不采用该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请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
1.上述两级法院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处?为什么?
上述两级法院的做法不妥之处有:第一,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用该与宪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因为最高人民法院与高级人民法院之间是指导和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第二,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作出不采用该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最高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在审理案件时是否采用地方性法规。因为,在我国,法院并不是合宪性或者合法性审查的主体,没有合宪性审查权。
解析:
2.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做才符合宪法或者有关法律的规定?
省人民法院的正确做法是: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与宪法相抵触,应中止案件的审理;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合宪性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审查,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详见《立法法》第110条第2款规定——编者注);然后,再根据合宪性审查结论作出判决。
解析:
3.具体结合上述案例说明我国对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完善。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在司法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①宪法和法律关于合宪性审查的规定过于原则,因此需要在制度建设上进一步具体化和程序化。
②司法审判中有关宪法的适用没有得到切实加强,这不利于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制止违宪行为的出现,因此,有必要加强宪法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运用。
解析:
A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了一项地方性法规,该地方性法规中有一项规定是,A省公安机关可对无理缠讼者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周某认为,该地方性法规同宪法和法律规定相抵触,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撤销该地方性法规的书面建议。
请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4.有关对无理缠讼者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规定是否违宪?为什么?
有关对无理缠讼者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规定违宪。因为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属于专属立法事项(或者回答“法律保留事项”),只能以法律的形式作出规定,地方性法规无权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解析:
5.周某是否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为什么?
周某有权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合宪性审查建议。因为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宪法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
解析:
6.若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周某的建议,应如何对该法规进行合宪性审查?其审查程序和结果如何?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程序和结果: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对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②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认为该地方性法规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可以向A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也可以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A省人大常委会到会说明情况,再向A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③A省人大常委会应当在2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并向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④A省人大常委会按照所提意见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若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⑤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情况向周某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解析:
某地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会分别征询有关方面意见,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3人。经过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1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2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认为,独立候选人非正式确定的候选人,因而不予确认其当选结果,决定进行第二轮投票另行选举。
请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
7.乡选举委员会有关候选人与应选代表名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乡选举委员会有关候选人与应选代表名额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我国实行差额选举,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而该案中正式候选人与应选代表人数相等,违反了我国选举法关于差额选举的规定。
解析:
8.乡选举委员会有关确定正式候选人的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乡选举委员会有关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程序不合法。因为乡选举委员会没有经过公布就确定了正式候选人。
解析:
9.乡选举委员会有关不予确认独立候选人的当选结果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乡选举委员会有关不予确认独立候选人的当选结果的做法不合法。因为选民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只要选举过程合法有效,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也是合法有效的。
解析:
10.本题中的选举是否有效?为什么?
选举是否有效无法判定。虽然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但参加选举的人数是否达到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是不确定的,因而选举是否有效无法判定。
解析:
某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税务所向个体户郑某征税3000元,其中750元依据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予以征收。郑某以该税务所乱收费为由,向县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县税务局经调查认为税务所征税适当,原决定无误,便维持了原决定。郑某于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经调查后认为,某税务所向郑某所征3000元税中,有750元属于违法征收,不予支持,判决某税务所将征税数额由3000元改为2250元。
请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
11.郑某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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