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中国法制史(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4
单项选择题
1.清末官制改革后,专任最高司法行政的机构是( )。(C)
A. 刑部
B. 提法使司
C. 法部
D. 大理院
解析:清末为配合仿行宪政活动,清政府对官制进行了改革,就司法官制改革而言,清政府确立了新的司法体制:改刑部为法部,专任司法,是最高司法行政机关;改提刑按察司为提法使司,负责地方司法行政工作及司法监督;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专掌审判,为最高审判机关;设置检察厅,实行审检合署等。可见,选C项。
2.清朝受理内外蒙古、回疆、青海地区的中央上诉审机关是( )。(B)
A. 刑部
B. 理藩院
C. 宣政院
D. 大理寺
解析:清朝受理内外蒙古、回疆、青海地区的中央上诉审机关是理藩院。故选B项。刑部是清朝的中央主审机关,但不受理内外蒙古、回疆、青海地区的诉讼;宣政院为元朝掌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地区军民政教事务的机关,也是管理西藏及佛教事务的机关,清朝没有此机关;清朝的大理寺是中央刑事案件的复核机关,不是审判机关。
3.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新罗人甲将波斯人乙殴打致死。对于甲的处理应适用( )。(D)
A. 新罗法律
B. 波斯法律
C. 新罗法律或者波斯法律
D. 唐律
解析:化外人即外国人。对于化外人有犯,《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据此,对于化外人相犯的处断原则是:凡同一国籍的外国人互相侵犯,各按照其本国的习俗和法律论处;凡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互相侵犯,则按照唐朝的法律论处。从题干表述可知,甲为新罗人,乙为波斯人,属于不同国家的外国人相犯,应适用唐律,选D项。
4.下列关于古代刑等的表述,正确的是( )。(D)
A. 唐朝的封建制五刑一共二十五等
B. 宋朝的臀杖和脊杖各十等
C. 元朝的笞杖刑分为笞刑五等和杖刑六等
D. 明朝的法定死刑包括绞、斩和凌迟三等
解析:唐朝的封建制五刑一共20等,即笞刑5等,包括笞10、笞20、笞30、笞40、笞50;杖刑5等,包括杖60、杖70、杖80、杖90、杖100;徒刑5等,包括徒1年、徒1年半、徒2年、徒2年半、徒3年;流刑3等,包括流2000里、流2500里、流3000里,而加役流、会赦犹流、反逆缘坐流等,并非法定3等流刑,对于3等流刑,都要服劳役1年,而对于加役流,则需服劳役3年;死刑分为绞、斩二等。可见,A项表述错误。宋朝实行折杖法,即将五刑中的笞刑和杖刑折为臀杖,徒刑和流刑折为脊杖,各5等。可见,B项表述错误。元朝实行以七为尾数的11等笞杖刑,其中,笞刑6等,杖刑5等。故C项表述错误。明朝的死刑刑种很多,但《大明律》确定的死刑只有绞、斩和凌迟三等。故D项表述正确。
5.清末司法改革,在诉讼程序上实行( )。(D)
A. 三级两审制
B. 三级三审制
C. 四级两审制
D. 四级三审制
解析:清末司法改革,在审级上实行四级三审制,故选D项。在我国近代史上,清末和北洋政府实行四级三审制;南京国民政府在1935年《法院组织法》颁布前,也实行四级三审制,《法院组织法》颁布后,实行三级三审制;工农民主政权实行四级两审制;解放区人民法院体制完善后,实行三级三审制;目前我国实行四级两审终审制。
6.有权对南京国民政府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实施核定的机关是( )。(B)
A. 立法院
B. 司法院
C.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
D. 国民大会
解析:判例是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要法律渊源之一。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的一个重要层次就是由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最高法院作出的判例,须报司法院核定,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故选B项。立法院是有名无实的“牌位”机关。排除A项。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是实权领导机关和控制立法权的机关,但并不过问司法事宜。排除C项。国民大会是国民党形式上的立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排除D项。
7.下列有关《大明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D)
A. 《大明律》采取以“名例律”为统率,以11篇作为分则的法典编纂体例
B. 《大明律》首次使凌迟刑成为法定死刑
C. 《大明律》加重了对伦理教化方面犯罪的处罚
D. 《大明律》是明朝终世不改的根本大法
解析:《大明律》采取以“名例律”为统率,以6篇作为分则的法典编纂体例,即分则是以六部分篇的,而不是以11篇分篇的。故A项错误。宋朝颁布的《庆元条法事类》使凌迟刑成为与绞、斩并用的法定死刑,《大明律》使凌迟刑正式入律。故B项错误。《大明律》加重了对侵犯皇权、贪污、侵犯财产,即所谓“帑项钱粮”等犯罪的处罚,而对于婚姻、田土等犯罪,却减轻了处罚,这就是所谓“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故C项错误。
8.关于《永徽律疏》,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C)
A. 《永徽律疏》在宋代以后又称为《唐律疏议》
B. 《永徽律疏》首次规定了“十恶”制度
C. 《永徽律疏》对条文的解释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
D. 《永徽律疏》首次规定了封建制五刑
解析:《永徽律疏》在“元代”以后又称为《唐律疏议》,而不是“宋代”,A项表述错误。《开皇律》首次规定了“十恶”制度,而不是《永徽律疏》,B项表述错误。《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和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C项表述正确。《开皇律》首次规定了封建制五刑,而非《永徽律疏》,D项表述错误。
9.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形式意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是( )。(C)
A.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
B. 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
C.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D. 政治协商会议
解析:国民政府的实权机关是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形式意义上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民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民大会),其常设机关是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在国民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政治协商会议属于国民党形式上的各党派参政议政组织。故选C项。
10.清朝由官员私人聘请的专司地方司法行政和审判事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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