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练习试卷4
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的表述中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BCD)
A. 张三向李四签发一张汇票,在收款人处写明“李四”,后张三因欠王五一笔债务故欲将该汇票签发给王五,张三于是将收款人一栏中李四的名字涂抹后在旁边写上“王五”,那么王五只要向张三提示汇票就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B. 张三向李四签发一张汇票,在收款人处写明“李四”,后张三因欠王五一笔债务故欲将该汇票签发给王五,张三于是将收款人一栏中李四的名字涂抹后在旁边写上“王五”,那么王五不能享有票据权利,而汇票以及汇票上的其他签章仍然有效
C. 甲签发给乙一张支票,支票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那么乙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应当以中文大写为准
D. 甲签发给乙一张支票,支票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那么乙在行使票据权利时应当以两者中数额较大的一项为准
解析:根据票据的文义性和要式性,票据上的记载和签章必须完全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才能有效。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是法律规定不得更改的事项,更改这些事项直接导致票据无效,票据上的权利也随之消灭,任何人都无法再依据该票据行使票据权利。AB选项中汇票无效,李四、王五都不能依据该汇票向张三主张票据权利。票据金额的记载中文大写和数码必须一致,记载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因此,CD选项中按照中文大写和数码的某一项内容确定票据权利的表述都是错误的。
2.根据我国《票据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C)
A. 票据权利就是通常所说的付款请求权
B. 我国《票据法》上所指的汇票只能是银行汇票,而不包括商业汇票
C. 票据债务人的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D. 票据债务人的票据责任,是指当持票人因票据债务人的原因而不能顺利行使票据权利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参见《票据法》第4条第3~5款。另见《票据法》第19条第2款。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因此A项错误;我国票据法上所指的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因此B项不正确;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D项不正确。
3.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如何承担票据责任?(D)
A. 代理人承担
B. 被代理人承担
C. 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D. 签章人承担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5条的规定可知,无权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应由其自己负责。
4.A未经B授权,而以B的代理人的名义在票据上代A进行签章,A的签章具有何种法律效力?(C)
A. 票据行为无效
B. 票据行为有效,由票面上显示的本人承担票据义务
C. 票据行为有效,由无权代理人A承担票据义务
D. 票据行为有效,由票面上显示的本人和无权代理人对票据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5.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支票的出票人和背书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AB)
A.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给他人造成损失
B. 出票人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样式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给他人造成损失
C.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造成损失的
D. 甲为真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票据转让时没有加盖与公司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甲的公章
解析:《票据规定》第73条规定,因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支票的出票人和背书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答案为AB。《票据法》第5条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票据规定》第42条规定,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所以CD两项应当为签章人的责任。
6.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C)
A. 取得票据无需合法原因,即使是盗窃而得的票据,持票人也享有票据权利
B. 票据权利以票面记载为准,即使票据上记载的文义与记载人的真实意思有出入,也要以该记载为准
C. 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该票据的原因关系和资金关系
D. 当事人签发、转让、承兑等票据行为须依法定形式进行
解析:票据的无因性并不意味着可以非经合法方式取得票据。根据《票据法》第12条的规定可知,A是错误的。BD是分别针对票据的文义性和法定性而言的。
7.持票人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AB)
A. 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B.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
C. 代理人超越其代理权签发票据的
D. 持票人因一般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解析:《票据法》第12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根据该条规定,本题答案为AB。
8.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D)
A. 根据票据无因性原则,银行应当支付
B. 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C. 虽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但因乙不知情,银行应支付
D. 甲取得本票不合法,且乙无对价取得本票,银行得拒绝支付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10条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可知,除了法律规定的税收、继承、赠与这三种情况之外,票据的取得必须支付对价和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否则即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本案中,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其行为既无对价,又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另根据票据善意取得的规定,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而本案中,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但由于其是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D。
9.一张汇票的出票人是甲,背书人分别是乙、丙、丁、戊,已是持票人。现查出这张汇票的金额被变造,且确定丁、戊是在变造之后签章,乙是无行为能力人并在变造之前签章,但不能确定丙是在变造之前或变造之后签章的。则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D)
A. 汇票中的金额被变造导致这张汇票无效
B. 乙的签章和丙的签章无效,甲、丁、戊就变造后的金额对己负责
C. 甲、乙就变造之前的票据金额对己负责,丙、丁、戊就变造后的金额对已负责
D. 甲、丙就变造之前的票据金额对已负责,丁、戊就变造后的金额对己负责
解析:按照法律的规定,例题中的法律关系应当作如下解释:乙是无行为能力人,其签章无效,因此乙不是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其签章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其他的前手都要对自己的后手负责,丙、丁、戊、己在行使追索权时可以跨过乙向甲主张权利;甲是在票据变造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按照变造之前的票据金额对己负责;丙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对原记载事项负责;丁和戊是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票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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