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54
不定项选择题
1.有关罗马法的复兴描述正确的是( )(C,D)
A. 1135年在意大利北发现《查氏丁尼法典》揭开了复兴罗马法的序幕
B. 罗马法的复兴是偶然的
C. 注释法学派采用注释方法研究罗马法
D. 评论法学派的宗旨是致力于罗马法与中世纪西欧社会司法实践的结合
解析:揭开罗马法复兴序幕的是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发现了《查氏丁尼学说汇纂》(《法学汇编》)原稿,不是《查氏丁尼法典》。罗马法的复兴不是偶然的,其根本原因在于当时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极不适应,而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备的法律,这—法律遗产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的发展变化的需要。
2.年轻律师张彬原住在某市A区,2004年因购买商品房迁入B区的牡丹园住宅小区,在2005年选举时,张律师发现自己的名字没有出现在小区公布的选民名单上,张律师决定依法维护自己的选举权,下列哪些说法或做法是正确的?( )(A,C)
A. 按照《选举法》,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
B. 张律师就此事可以向当地的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C. 张律师如果对选举委员会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D. 对法院判决不服,张律师可以提出上诉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第26条第1款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因此张律师应当列入牡丹园住宅小区的选民名单。《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3.根据《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包括( )(B)
A. 批准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
B. 批准商业银行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C. 审查商业银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D. 批准单位或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5%1~2以上的股份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3条第2、3款规定:“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根据该条规定,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职责归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的职责归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因此B选项正确,A选项不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第15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申请经审查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正式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章程草案;(二)拟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五)持有注册资本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六)经营方针和计划;(七)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根据以上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所以C选项不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商业银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不正确。
4.根据《商业银行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AD)
A. 调整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B. 规定商业银行同业拆借事项
C. 规定存贷款利率的上下限
D. 审查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前款规定的限额。”根据该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调整商业银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所以A选项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46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人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该条规定了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商业银行的同业拆借事项,所以B选项不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31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第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根据这两条规定可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存贷款利率的上下限,所以C选项不正确。
《商业银行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正确。
5.引起国家责任的行为必须根据国际法能够归因于国家,或说该行为是国际法上的国家行为。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是可以归因于国家的行为?( )(A,C,D)
A. 某国实行三权分立制度,其立法机关做出的行为
B. 在某国领土上的被承认为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
C. 某国政府首脑的行为
D. 某国外交部长的行为,但根据该国国内法,其行为属越权行为
解析:国家不当行为是指国家违背国际法义务的行为,该行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可归因于国家;第二,违背国际义务。一般认为下列几种行为属于“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1)国家机关的行为;(2)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利的其他实体的行为;(3)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4)别国或国际组织交与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5)叛乱运动机关的行为。
具体到本题的选项,选项A中的立法机关属于国家机关。一个国家机关无论是属于制宪、立法、行政、司法或其他权力所属机关,不论担任国际性或国内性职务,也不论在国家组织中处于上级或下级地位,只要在有关事件中做出行为,其行为即应视为该国国家行为。因而,A项中立法机关行为应属于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
B项中的叛乱运动机关的情况较为复杂。一般来说,已经和正在组成新国家叛乱运动的行为,被视为已经或正在形成的新国家的行为;在一国领土上的被承认为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自身的行为,根据国际法不视为该国的国家行为。因而B项不应入选。C项中政府首脑的行为属于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对于这类行为,一般也包括他们以此种资格执行职务内事项时的越权或不法行为;这是由于对其职务内的行为或事项,外国很难判断他是否超越其国内指示或国内法规定而越权从事;而且这种判断越权的根据是其国内法,而国内法的规定不能当然地作为免除国际责任的理由。因此,CD项均应入选。
6.法国某法院在审理一涉及我国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则以下可能适用的法律中,哪些是国际私法上所说的准据法?( )(BC)
A. 法国关于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强制性规定
B. 经法国冲突规范指引的某国际条约
C. 经法国冲突规范指引的与该民事关系有关的我国法律
D. 法国冲突规范指向的我国法律,但法国法院在此民事关系上接受反致
解析:准据法是指按照冲突规范的指定而援用来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义务的特定实体法。因此首先准据法必须是经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法律,因此A选项不是准据法;其次准据法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因此在法国法院接受反致时,指向我国的法律是我国的冲突规范,因此D选项也不是准据法。不管国内实体法,还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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