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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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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综合模拟练习试卷67

不定项选择题

1.按照周代的礼制,女子若有“三不去”,夫家不能将其休弃,下面属于“三不去”的有( )(B,D)

A. 妻子有恶疾

B. 取妻时贫贱,但以后变得富裕

C. 妻子没有生育

D. 妻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会导致其无家可归

解析:A、C属于“七出”的内容,指丈夫或公婆可以休弃的情况,其他“五出”是:不孝顺父母、淫、妒、多言、盗窃。B、D是“三不去”的内容,还有一项是女方嫁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孝。

2.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哪些人员现在享有选举权?( )(BC)

A. 刘某今年17岁,因对他人造成伤害,被劳动教养两年,现已被教养1年

B. 李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现正在人民法院接受审判,法院或检察院没有决定暂停其选举权

C. 张某年满19岁,因精神受重大刺激,患上精神分裂症,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D. 王某因犯罪被判10年有期徒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0年其服刑期满释放,2004年王某所在的县进行县人民代表换届选举

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级以下人民代表直接选举的若干规定》,被劳动教养人具有选举权,但是刘某未满18岁,所以其不具有选举权,故A错误;D项中法院或者检察院没有停止李某的选举权,则李某仍然享有选举权;C项中,张某已年满19周岁,根据《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代表选举法》第26条的规定,其享有选举权,虽然因患精神分裂症暂时不能行使选举权,但并不意味着其没有选举权;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刑事犯罪被判处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从其有期徒刑服刑完毕时起计算,而罪犯在服刑期间自然没有政治权利,所以D项中王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间是从2000年算起,到2005年,故2004年其仍然没有选举权。所以答案选择B、C项。

3.某省的青山电器厂和绿水电器厂均生产冰箱,青山电器厂由于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在该省的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绿水电器厂开会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你作为绿水电器厂的法律顾问,应当建议绿水电器厂不得采取的措施有( )(B,D)

A. 绿水电器厂拟将与青山电器厂同时推出的节能型新冰箱降价出售,降价期间销售利润为零

B. 绿水电器厂拟与该省几个大型商场一起举办“冰箱节”,期间凡购买绿水电器厂任何一款冰箱,都可参加抽奖,一等奖为价值6000元的电脑一台

C. 绿水电器厂获悉青山电器厂生产的某型号冰箱频频出现故障,技术监督局初步认定冰箱中的某零部件质量不合格,绿水电器厂拟将该线索提供给当地电视台

D. 绿水电器厂拟与某市市政府合作,由该市政府以文件的形式要求该市政府下辖的各县市机关招待所统一使用绿水电器厂生产的冰箱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l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该条规定的是低价倾销行为。构成低价倾销行为的实质要素是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A选项中绿水电器厂拟定降价期间销售利润为零,即价格等于成本,不构成低价倾销行为,所以绿水电器厂可以实施该措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此条规定的是诋毁商誉行为。根据该条规定,经营者必须是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方能构成诋毁商誉行为,如果散布的是真实消息,则不构成诋毁商誉行为,C选项中绿水电器厂将事实情况提供给电视台的行为并不构成诋毁商誉行为,所以绿水电器厂可以实施该措施。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该条规定了政府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D选项中如果该市政府利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绿水电器厂的冰箱,则构成限制竞争行为,所以绿水电器厂不可以实施该措施。

4.下列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说法不正确的是( )(A,B,D)

A. 15周岁的人绑架他人后撕票然后勒索财物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绑架罪论处

B. 15周岁行为人拐卖妇女过程中强奸被害人的,不构成犯罪

C.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的,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D. 15周岁行为人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以抢劫罪论处

解析:A选项,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应构成故意杀人罪。B选项,根据《刑法》第17条及上述解释,应构成强奸罪。C选项,见上述解释第6条,不构成犯罪。D选项,见上述解释第10条,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5.下列犯罪的直接实行犯除了是国家工作人员,还可以是其他主体的犯罪有( )(AD)

A.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B.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C. 刑讯逼供罪

D.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解析:A选项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的人员狱医能否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主体问题的批复》规定“未被公安机关正式录用,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可成立本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工人等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行为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工人等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在被监管机关聘用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过程中”也可成立本罪,但这两个司法解释所指人员“受委托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即属于《人大常委会关于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人员,这些人员不属刑法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也符合题意。《刑法》第251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条所规定的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一种。因此,B选项不符合题意。C选项中,刑讯逼供罪的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一种,不应当选。依据《刑法》第398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因此D选项当选。

6.2003年4月20日22时许,武都区城关镇无业青年黄明星在家中与武都某中学初三学生尹某(17岁)、武都某中学初三学生孙某(16岁)和李某(15岁)等人喝酒时,接到朋友电话称发生交通纠纷,要其帮忙。4人携刀在北山路拦车时,与出租车司机赵某发生纠纷,黄明星说“把车砸了”,4名在酒精作用下疯狂了的年轻人,持刀砸烂车窗玻璃,又在赵某胸部捅了一刀、肩部砍了两刀后逃离现场。下列关于该案的诉讼程序的各种说法,哪些正确?( )(A,B,C,D)

A. 在讯问李某时,可以通知其父亲到场

B.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应当告知孙某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C.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应当告知尹某、孙某和李某若不服判决,可以提起上诉

D. 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机关应当告知尹某、孙某和李某有权聘请律师获得法律帮助

解析: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对于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因此,A选项正确。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尽到诉讼照顾义务,故BC选项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的规定,D选项表述正确。学习本原则,应当掌握以下两点:(1)保障诉讼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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