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考公共政策学(政策方案的规划与抉择)模拟试卷9
自考(管理类)-公共政策学-简答题
1.简述确定政策目标的价值意义。
(1)它能为制定政策方案提供方向性指导。政策目标就是政策方案所要遵循的方向,如果目标不明确,政策方案也就失上了明确的方向。
(2)它能为政策方案的规划和实施提供核心的评估标准。
解析:
2.简述确定政策目标的原则。
(1)实事求是。
(2)面向未来。
(3)系统协调。
(4)明确具体。
(5)伦理考量。
解析:
3.简述政策规划与政策设计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政策规划和政策设计作为概括提出政策方案的过程的概念经常交替使用,从这个角度来看,两者具有较高程度的相似性。
区别:(1)政策规划是政策科学发展的早期阶段的分析概念,指的是公共政策形成的一个重要过程,带有明显的“阶段论”特点。政策规划重点考虑解决方案的形成和研判,偏重理性和技术层面的分析。
(2)政策设计在很大程度上是打破阶段论划分的新概念,主张政策设计的学者一般反对具有逻辑顺序特点的政策阶段理论。政策设计从范围来看更为广阔,它“不仅着重解决方案的研拟,也非常重视政策方案的执行问题;不仅是重视技术分析,也重视政治分析”。从政策设计的结构逻辑来看,它将政策问题、政策方案、政策制定和政策执行都联系起来,贯穿于整个政策制定过程,而不强调政策阶段划分。它将各阶段融合起来,用更加系统的方法来探讨政策方案的形成及其执行问题。
解析:
4.简述政策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
政策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是:
(1)紧扣政策目标。
(2)规划多重方案。
(3)方案彼此独立。该项原则要求所设计的多重方案彼此要相对独立,互不隶属,当然彼此可以同属某一大类。
(4)方案要有创新。创新是做任何事情的生命和灵魂。因此,我们要重视方案的创新性,但并不意味着不要任何已有的成功的经验和办法,或者是单纯为创新而创新。
(5)方案切实可行。目标要可行,实现目标的方案也要可行。要充分考量现有和将来的条件,去设计实现目标的主体、手段、技术、步骤等,力争它们都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解析:
5.简述公其政策的抉择原则。
(1)尊重科学分析的价值。
(2)考虑各方利益的平衡。
(3)发挥决策者的能动作用。
(4)遵照有关程序的规定。
解析:
6.简述公共政策抉择合法化的内容。
公共政策抉择的合法化主要包括:
(1)政策内容的合法化。即决策者择定的政策在内容上不能与既定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必须合乎有关法律的原则甚至具体规定。
(2)决策程序的合法化。即政策抉择过程应合乎法定的程序要求。
(3)政策的法制化。即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将有些成熟、稳定的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的过程。
解析:
7.简述危机决策的构成需具备的要素。
一般而言,危机决策的构成需要具备一个要素:
(1)决策问题的发生、发展具有突然性、急剧性,需要决策者当机立断。
(2)可供决策者利用的时间和信息等资源非常有限。
(3)事态的发展危及决策单位、决策者的根本利益,并且决策的后果很难预料。
解析:
自考(管理类)-公共政策学-案例分析题
《宪法修正案》的诞生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对宪法作适当的修改。
“两会”一结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修宪工作。会议决定成立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为组长的中央宪法修改小组,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宪法修改工作正式启动。随后,中共中央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广泛征求意见,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先后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
2003年12月2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开始举行。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意见,依照《宪法》第64条规定的修改宪法的特别程序,以中共中央《建议》为基础。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情况。拟订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代拟稿和《宪法修正案》(草案)代拟稿,决定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2004年3月。《宪法修正案》(草案)摆上了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2900余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案头。出席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对《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充分肯定修正案草案的同时,有些代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会为此举行了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情况汇报,并将《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交各代表团审议。
2004年3月13日,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决定将《宪法修正案》(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3月14日,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又一次见证了一个历史时刻___________出席会议的2903名全国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郑重表决《宪法修正寮》(草案)。结果显示:收回有效票2890张,赞成2863张,赞成票占有效票的99%,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吴邦国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随后,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修改后的新宪法得以在全国范围内公布。
要求: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8.结合本案例,谈谈政策合法化的含义。
政策合法化是有关政策抉择主体依据有关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对政策方案加以审查、通过或批准、签署及发布的过程。主要包括政策内容的合法化、决策程序的合法化、政策的法制化三个方面的内容。
本案例所反映的《宪法修正案》的诞生过程,是公共政策合法化要求在我国政策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解析:
9.结合本案例,谈谈我国立法系统的决策程序。
我国立法系统的决策程序主要包括提出议案、审议议案、通过议案和公布政策。
①提出议案。政策议案的提出主体既可以是立法机关的民意代表、有关委员会以及领导机构等,也可以是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案例中关于修改宪法的议案,是先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向全国人大提出修宪建议,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党的政策建议形成方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
②审议议案是立法机关对有关政策议案的审议程序。《宪法修正案》 (草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经过了代表们的反复讨论、修改。
③通过议案。规则一般是过半数通过。《宪法修正案》的通过经过了人大代表投票表决的程序,并且是以高票通过的。
④公布政策。政策通过后还必须经过法定的公布程序,才能生效。立法系统通过的法律、政策都要经过国家元首的签署和发布。在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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