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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自考商法(破产法概述)模拟试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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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自考商法(破产法概述)模拟试卷1

自考(法学类)-商法-多选题

1.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所列民事主体中哪些不适用破产还债程序?( )(B,C,D)

A.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B. 未取得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

C. 个体工商户

D. 个人合伙

解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2条可知,我国破产程序只适用于企业法人。而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条、第3条的规定,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所以,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也是企业法人,可以适用破产程序,题目是选否定项,所以A项不选。选项B中未取得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属于不是法人的企业,所以选项B、C、D为应选项。

2.下列哪些主体具有破产法上的破产能力:( )(B,C)

A. 个人独资企业

B. 法人型联营企业

C. 国有企业

D. 社会团体

解析:破产能力是民事主体能够被宣告破产的资格,也即哪些主体能够适用破产程序。根据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我国破产程序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只有企业法人具有破产能力。据此,在我国,非企业的公法人和公益法人均无破产能力,社团法人属于公益法人,自然不适用破产程序,所以D项不选。同时,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目前也无破产能力,所以A项不选。国有企业为企业法人,同样具有破产能力,所以,选B、C项。

3.综观在破产原因上采概括主义的国家,通常对破产原因的概括方式有哪些?( )(A,C,D)

A. 不能清偿

B. 严重亏损

C. 债务超过

D. 停止支付

解析:综观各个采概括主义的国家,破产原因通常有:不能清偿、债务超过、停止支付。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亦称支付不能或不能支付。不能清偿在法律上的着眼点是债权债务关系能否正常维系,此处不能清偿既包括不能以财产清偿,也包括不能以信用、能力等任何方式清偿债务。债务超过,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也称资不抵债,其着眼点是债务人的资产与负债的比例关系。停止支付是指债务人以其行为向债权人作出不能支付一般金钱债务的主观意思表示。停止支付是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典型的外在表现,但是债务人停止支付却不一定已达到不能清偿的地步。由于债务人的停止支付状态客观上已经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立法允许债权人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据此提出破产申请。所以,选A、C、D项。

4.依照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主体能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 )(A,B,C)

A. 现在由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公司,需要解散甲公司。清算组在清理甲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B. 甲公司的债权人发现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甲公司破产

C. 如果甲公司是一全民所有制企业,因经营管理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甲公司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D. 甲公司的一个债权人申请对甲公司的一笔到期债务进行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获悉甲公司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径依职权宣告甲公司破产

解析:此题考查的是破产申请的申请人有哪些。根据我国有关破产的法律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和特定条件下的破产管理人可以成为申请人。《公司法》第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所以,选A项。《企业破产法》第7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所以,选B、C项。关于选项D中所述情况,法律没有直接规定,但我国立法表明,法院必须依据当事人等申请受理破产案件,这是申请主义的充分体现,无人申请时,人民法院不得自行启动破产程序。

5.中南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天一公司向法院提出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但中南公司以其账面资产大于负债为由表示异议。天一公司遂提出各种事由,以证明中南公司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的情形?( )(A,B,C)

A. 因房地产市场萎缩,构成中南公司核心资产的房地产无法变现

B. 中南公司陷入管理混乱,法定代表人已潜至海外

C. 天一公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南公司财产,仍无法获得清偿

D. 中南公司已出售房屋质量纠纷多,市场信誉差

解析:选项D不能表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无法清偿债务。

6.关于破产清算、重整与和解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C)

A. 债务人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可能再进入重整或者和解程序

B. 破产案件受理后,只有债务人才能提出和解申请

C. 即使债务人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

D. 重整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

解析:《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第95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据此可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可以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但是一旦被宣告破产,则不能再进入重整或和解程序。因此,选项A、B正确。《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述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据此可知,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即使未出现现实的资不抵债情形,也可申请重整程序。因此,选项C正确。《企业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2条观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据此可知,重整并非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所以,选项D错误。

7.下列有关我国破产或破产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 破产法是集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于一体的综合性的法律

B. 破产程序实际上是一种概括的强制执行程序

C. 在破产法中,不能清偿与资不抵债是同一个概念

D. 在我国,非企业的公法人和公益法人均无破产能力,且非法人的自然人企业如合伙企业等也无破产能力

解析:我国破产法中既有程序性的规范,也有实体性的规范,体现了现代商事法律制度的特点。其中程序性规范包括: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案件的申请与受理、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和解和重整程序、破产清算和破产程序的终结等。其中实体性规范包括:破产财产制度,破产法上的撤销权、取回权、别除权、抵销权,破产债权等。所以,A项正确,不选。破产程序与普通民事执行程序的不同在于,其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对债务人的全部财产进行的执行程序,即一种概括的执行程序。所以,B项正确,不选。“不能清偿”与“资不抵债”是不同的概念,C项错,应选。选项D所述情形正确,理由如前多项选择相关题目中所述,所以,D项不选。

8.从破产法的历史沿革来看,近现代西方国家的破产法具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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