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4
多项选择题
1.工程施工专业分包人与劳务分包人的区别有( )。(A,D,E)
A. 保险责任不同
B.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同
C. 劳务人员管理方式不同
D. 施工组织不同
E. 施工质量责任期限不同
解析:施工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的主要区别:
(1)分包人的收入;
(2)保险责任;
(3)施工组织;
(4)分包人对施工质量承担责任的期限。
2.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B,C)
A.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C. 约定的质量标准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合同
D. 必须招标的项目未招标的合同
E.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解析: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有: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3.施工项目招标中,投标文件应当在初评阶段就予以淘汰的情形有 ( )(B,C)
A.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B. 明显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
C. 竣工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完成期限的
D. 投标报价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E.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
解析:在初评阶段,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审查各投标书是否为响应性投标,确定投标书的有效性。检查内容包括: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保证有效性、报送资料的完整性、投标书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无实质性背离、报价计算的正确性等。未作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包括:①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②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③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期限;④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⑤投标文件记载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⑥投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⑦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所有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都属于初评阶段应该淘汰的投标书。
4.根据FIDIC《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下列关于承包商对分包商索赔的处理办法中,不正确的有 ( )(A,B,C,E)
A. 因承包商原因使分包商受到损失的索赔,应提交工程师处理决定
B. 因业主原因使分包商受到损失的索赔,承包商审查确认索赔成立后,先行给予分包商补偿后,再向业主索赔
C. 因业主原因使分包商受到损失的索赔,承包商审查确认索赔成立后,以分包商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D. 因工程师的错误指令使分包商受到损失的索赔,承包商审查确认索赔成立后,以承包商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E. 因工程师的错误指令使分包商受到损失的索赔,承包商审查确认索赔成立后,以分包商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解析: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后,承包商应首先分析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并依据两个合同判明责任。如果认为分包商的索赔要求合理,且原因属于主合同约定应由业主承担风险责任或行为责任的事件,要及时按照主合同规定的索赔程序,以承包商的名义就该事件向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应由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此类索赔产生于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工程师不参与索赔的处理,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5.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给予承包商延长合同工期的有( )(B,C,D,E)
A. 发生保险事件后业主未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赔偿
B. 施工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于施工的外界条件
C. 业主提前占用部分工程导致后续施工的延误
D. 后续法规调整引起的延误
E. 施工中受到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解析:可以给承包商延长工期,有两个必备条件:①一定不是承包商的责任或原因;②确实有时间上的延误,按这个原则判断即可。
6.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工程师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月支付报表后,可以不签发证书或扣减承包商报表中部分金额的情况包括 ( )(B,C)
A. 承包商的实际施工进度滞后于进度计划
B. 本月应签证的金额小于合同约定的签证最小金额
C. 承包商本月施工的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的工程款
D. 承包商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给指定分包商上月应得工程款
E. 承包商代表不能胜任工作
解析:当本月应签证的金额小于合同约定的签证最小金额或承包商本月施工的工程不符合合同要求部分的工程款时可以不签发证书或扣减承包商报表中部分金额。
7.公证与鉴证的区别包括 ( )(A,B,C)
A. 合同公证和鉴证所依据的法规不同
B. 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诉讼中的法律效力不同
C. 公证或鉴证过的合同法律效力适用范围不同
D. 合同公证具有强制性,鉴证贯彻自愿原则
E. 公证仅限于合同,鉴证除合同外还可包括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解析:D项,两者均自愿;E项,两者的内容和范围相同。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①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性质不同。合同鉴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合同鉴证办法》行使的行政管理行为。而合同公证则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的公证机关依据《公证暂行条例》行使公证权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为。②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效力不同。经过公证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过公证后,文书还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而经过鉴证的合同则没有这样的效力,在诉讼中仍需要对合同进行质证,人民法院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③合同公证与鉴证的适应范围不同。公证作为司法行政行为,按照国际惯例,在我国域内和域外部有法律效力。而鉴证作为行政管理行为,其效力只能限于我国国内。
8.依据《合同法》,当债务人的行为可能造成债权人权益受到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行为包括 ( )(A,C,D)
A. 无偿转让财产
B. 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C. 放弃到期债权
D. 受让人知道情况下,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E. 未按约定提供担保
解析: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9.下列有关违约金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A,C,D)
A. 合同中必须约定违约金
B.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C.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必须按约定的违约金执行
D.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依法支付违约金
E.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对方仍有权要求其履行债务
解析:A项,合同中不一定要约定违约金;C项,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D项,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按照赔偿损失的条款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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