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多项选择题)模拟试卷1
多项选择题
1.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A,B,D)
A. 请求支付扶养费的
B. 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
C.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期支付第一笔货款的
D. 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
解析:《民法典》第196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据此,选A、B、D项。C项表述为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
2.甲、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于3月1日前交货,乙收到货后3个月内付款。到了3月1日,甲发现乙的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甲于是停止交货。乙得知后向甲声称愿意以自己的一幢大楼抵押给甲,该大楼的价值远在货款之上。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B,C)
A. 甲有权解除合同,因为乙的财产状况严重恶化
B. 甲可以继续中止合同的履行,直到乙的财产状况好转
C. 甲有权拒绝乙提供的抵押,并解除合同
D. 甲应当恢复自己的履行并发货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考查的是不安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527条的规定,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包括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另据《民法典》第52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据此,本题中,乙的财产状况严重恶化,甲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并中止自己的履行,但如果乙提供了抵押,即提供了担保,则甲应当恢复自己的履行,而不能解除合同,更不能拒绝抵押。故A、B、C项的表述都是错误的。
3.下列表述中存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竞合情形的是( )。(A,D)
A. 赵某购置的热水器因质量问题导致赵某触电受伤
B. 钱某在商店购物时不慎跌伤
C. 孙某被某一高楼上扔下的烟缸砸伤
D. 李某作为保管人非法使用保管物而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
解析:赵某购置的热水器因质量问题导致赵某触电受伤,商家应当承担买卖合同标的物存在产品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同时,商家还存在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责任侵权行为,因而构成侵权和违约的竞合。故选A项。钱某在商店购物时不慎跌伤,因买卖合同没有成交,有可能存在缔约过失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但不能构成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故不选B项。《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据此,C项表述中,孙某被某一高楼扔下的烟缸砸伤,属于高空抛物引起的补偿责任,不构成违约责任。故不选C项。李某作为保管人非法使用保管物而导致保管物毁损、灭失,存在违反保管合同约定的妥善保管保管物的义务,构成违约,致使保管物毁损、灭失的,构成侵权,存在侵权和违约的竞合,故选D项。
4.甲、乙二人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之子在一年内出国,则甲将房屋卖给乙,这一民事法律行为( )。(B,C)
A. 既未成立,也未生效
B. 已经成立但未生效
C. 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D. 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解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根本区别在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条件具有或然性,既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中的期限是必然发生的,具有确定性。故选C项,排除D项。该题属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对于附延缓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法律行为的效力处于停止状态。因条件未成就,法律行为虽然已经成立但不生效。故选B项,排除A项。
5.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的20万元欠款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乙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则( )。(A,C)
A. 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B.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C. 乙公司行使权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甲公司主张
D. 乙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否则解除合同
解析:代位权和撤销权都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的范畴,但二者有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为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到期债权,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以积极的行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故选A项,排除B项。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甲公司承担。故选C项。不安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而乙公司未必属于先履行方。故排除D项。
6.某施工企业与甲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却误将货款支付给乙,随后该施工企业向乙索回货款并支付给甲。关于该案例中施工企业、甲和乙之间债发生根据的说法,正确的有( )。(A,B,C)
A. 施工企业与甲之间形成合同之债关系
B. 甲、乙之间不存在债的关系
C. 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关系
D. 乙与施工企业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关系
解析:某施工企业与甲订立了材料买卖合同,施工企业与甲之间形成合同之债关系。施工企业误将货款支付给乙,乙收取货款没有法律根据,系不当得利,施工企业与乙之间存在不当得利之债关系。甲、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可见,本题正确答案是A、B、C项。但是乙并没有为施工企业管理事务,因此不存在无因管理之债的关系,故不选D项。
7.下列选项中,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的有( )。(B,C,D)
A. 甲窃得乙的汽车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丙受伤
B. 经销商甲明知销售的汽车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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