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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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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单项选择题)模拟试卷4

单项选择题

1.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某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赵某的行为( )。(D)

A. 不构成犯罪

B. 属于意外事件

C. 应当从重处罚

D.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被教唆者没有犯教唆之罪的,对教唆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选D项。

2.下列行为中,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论处的是( )。(B)

A. 甲用贪污所得2500万元在一线城市购得一栋豪宅

B. 乙明知是其朋友抢劫所得的汽车而更改该车外形

C. 丙与盗窃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其盗窃的财物

D. 丁明知其朋友走私贩毒所得赃款而为其开设账户,代买股票

解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A项表述中,甲是贪污罪的本犯,本犯掩饰、隐瞒自己犯罪所得的,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选A项。B项表述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所得的机动车而予以窝藏、转移、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用其抵债的,或者拆解、改装、拼装、组装的,或者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或者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或者提供或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或者提供或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论处。据此,乙明知是其朋友抢劫所得的汽车而更改该车外形,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选B项。C项表述中,丙与盗窃犯“事前通谋”,对丙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处,不选C项。D项表述中,根据《刑法》第191条规定,对于走私犯罪、毒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构成洗钱罪。据此,丁将其朋友的走私贩毒赃款转换为股票,构成洗钱罪,不选D项。

3.按照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D)

A. 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B. 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

C. 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

D. 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按照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构成定罪处罚。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属于劫持航空器罪的加重构成,所以,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的暴力行为包括了故意杀人的行为,所以抢劫致人死亡的,也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故选D项。

4.蔡某想做生意,无奈手中缺钱,某日趁自己做生意的朋友律某之子小东放学之机,骗其到自己事先租用的一所房子内,打电话要挟律某用20万元换孩子。律某报警,蔡某发现后将小东杀死。对蔡某的行为应当( )。(D)

A. 以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B. 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C. 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

D. 以绑架罪处罚

解析:行为人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都只定绑架罪一罪,对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行为不再另行定罪。因此,蔡某在绑架小东过程中将小东杀死(“撕票”),是绑架杀人,只定绑架罪一罪。可见,选D项。

5.下列关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C)

A. 该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

B. 该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和被害人有亲属关系的人

C.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中致使被害人死亡,只限于过失,不包括故意致使被害人死亡的情形

D.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告诉的才处理,即使被害人死亡,也只能按照自诉案件处理

解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故应当排除A项。虽然实践中构成该罪的往往都是被害人的亲属,但是从刑法规定本身来看并没有将其他人排除在外,所以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不是特殊主体。故应排除B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一般情形是告诉的才处理,但是该罪的结果加重犯,即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就不再属于告诉的才处理了。故应当排除D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中致使被害人死亡,只能是过失,不包括故意的情形,如果是故意,则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而不能按照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故选C项。

6.关于减刑和假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A.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B.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主刑减刑的,其缓刑考验期不受影响

C. 对依法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25年

D.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自行为人被羁押之日起计算

解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故A项表述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18条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前款规定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78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1年。

据此,B项表述错误。

根据《刑法》第78条第2款的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

(3)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50条第2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据此,C项表述正确。《刑法》第80条规定,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据此,D项表述错误。

7.王某利用计算机知识获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后,以每3个月100元的价格出售上网账号和密码,从中获利5000元,给该公司造成4万元的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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