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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准合同、知识产权、人格权)模拟试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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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准合同、知识产权、人格权)模拟试卷1

单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中,不是无因管理构成要件的有(D)

A. 管理他人事务

B. 为他人利益而管理

C.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

D. 没有造成损失

解析:本题考查无因管理。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无因管理构成要件有三:(1)管理他人事务;(2)为他人利益而管理;(3)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据此,A选项不合题意、B选项不合题意、C选项不合题意、D选项符合题意。

2.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主张不当得利的是(A)

A. 合同被宣告无效而要求返还财产的

B. 超过诉讼时效而主张债权的

C. 因赌博而欠下巨额债务的

D. 因保管他人财物而要求支付保管费的

解析:A选项正确。合同被宣布为无效或被依法撤销,当事人之间因而没有合法合同关系,对于此情形而取得的他人财产,权利人可以依据不当得利主张返还。

BC选项错误。对于无扶养义务的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予以扶养、他人结婚生子而给予贺礼、基于扶养、抚养、瞻养、赠与反悔、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慰问金、对无因管理人给予报酬、明知不欠债而清偿、行贿受贿、用金钱收买杀手、赌博之债等都不能适用不当得利要求返还。

D选项错误。不当得利请求权只在受益人取得利益且受损人无其他请求权可以行使时,才能行使。例如,在有合同上的请求权或者有侵权损害赔偿之债请求权的情形下,当事人不得主张不当得利。因保管他人财物而要求支付保管费的行为,具有基于保管合同上的请求权,不属于主张不当得利的情形。综上,本题选A。

3.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广义的知识产权的客体的是(D)

A. 地理标志

B. 植物新品种

C. 商标

D. 数据

解析:《民法典》第123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因此。ABC选项均属于广义的知识产权的客体。D选项,数据本身不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即不属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但是经过开发、加工后的数据有可能纳入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如作为商业秘密的数据信息等。

4.下列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的是(C)

A. 法院判决书

B. 通用公式

C. 计算机软件

D.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解析:《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ABD选项错误。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的客体。C选项正确。本题选择C选项。

5.关于专利权,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D)

A. 专利权的授予须将专利技术予以公开

B. 专利权并非自动产生,须由行政部门授予

C. 外国公民也可以成为我国的专利权人

D. 专利权的授予须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

解析:《专利法》第35条第1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可见,只有发明专利要经过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需要。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6.书法家王某将自己的书法作品赠与朋友李某,李某将该书法作品公开展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 李某侵犯了王某的展览权

B. 李某侵犯了王某的发行权

C. 李某侵犯了王某的署名权

D. 李某没有侵犯王某的权利

解析:《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晶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书法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中的美术作品,王某将自己的书法作品赠与李某,李某即享有该书法作品的展览权,A选项错误。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署名权是指在作品上署名以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李某将书法作品展览不会侵犯王某的发行权、署名权,B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7.甲是乙公司的研发人员,为了完成研发任务,甲夜以继日在公司实验室勤奋工作,终于发明了一种抗癌新药。该药品后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了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

A. 甲拥有专利申请权

B. 甲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

C. 甲有权获得奖励或报酬

D. 乙公司转让专利权时,甲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解析:《专利法》第6条第1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因此,A选项的说法错误,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属于乙公司,其他说法均正确。

8.李某与王某发生纠纷并互相殴打,王某的假牙被打至脱落,除此之外身体无大碍。关于本案,下列哪项说法正确。(A)

A. 王某的身体权受到了侵害

B. 王某的健康权受到了侵害

C. 王某的所有权受到了侵害

D. 王某可就李某的行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进行支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整,从而享有一定利益的权利。假牙安装后属于身体的组成部分,为身体权的客体,不再属于所有权的客体。A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虽然王某的假牙脱落,但除此之外身体并无大碍,李某的行为并未造成王某失去劳动能力或身心健康受损。B选项错误。《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王某的人身权益受损并未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故王某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D选项错误。本题选择A选项。

9.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姓名权内容的是(C)

A. 姓名决定权

B. 姓名使用权

C. 姓名转让权

D. 姓名变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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